UEG/ESNM发布功能性肠病伴腹泻临床指南
UEG/ESNM发布功能性肠病伴腹泻临床指南
功能性肠病(FBD)是一种以持续和反复出现胃肠道症状为特征的慢性疾病。其中,以腹泻为特征的两种FBD是肠易激综合征伴腹泻(IBS‐D)和功能性腹泻(FDr),尽管IBS-D和FDr的患病率很高,但其在临床的诊断和疾病管理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欧洲胃肠病学联盟(UEG)和欧洲神经胃肠病学和动力学会(ESNM)联合发布的这篇“Functional bowel disorders with diarrhoea: Clinical guidelines of the United European Gastroenterology and European Society for Neurogastroenterology and Motility”,总结了IBS-D和FDr的定义、诊断和管理共识的现状,以提高对这些疾病的认识,并支持临床医生对患者的诊断和管理。
根据罗马IV标准(表1),区分IBS-D和FDr的主要因素是腹痛的存在和频率,但仅根据此可能不容易区分这两者。UEG/ESNM在这篇文章中总结30条推荐意见,涵盖FBD的诊断与治疗两个方面。
表1. IBS-D和FDr的罗马IV诊断标准
Section 1:诊断
*不建议进行肠道感染的粪便检测、碳水化合物吸收不良的呼气检测、小肠细菌过度生长的常规诊断试验和微生物群检测;
°或其他生物标志物检测(如果SeHCAT不可用)
CRP,C反应蛋白;FDr,功能性腹泻;IBS‐D,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SeHCAT,硒高胆酸牛磺酸;VCE,视频胶囊式内窥镜
声明1.1: IBS-D和FDr的疾病症状可能存在重叠(无法使用GRADE方法进行评估,一致建议)。
声明1.2: 与排除诊断策略相比,建议采用基于症状的方法,然而,由于多种疾病可导致慢性腹泻,必须对患者实施最低限度的诊断评估(无法使用GRADE方法进行评估,一致建议)。
声明1.3: IBS-D与社会心理因素之间存在关系,但FDr与社会心理的关联目前的科学证据有限(无法使用GRADE方法进行评估,一致建议)。
声明1.4: 建议对所有慢性腹泻患者以适当措施询问大便失禁的相关问题(无法使用GRADE方法进行评估,一致建议)。
声明1.5: 建议在没有报警特征的情况下,对疑似IBS-D或FDr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液学检测(全血细胞计数、CRP和血清学检测等),以排除乳糜泻(中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1.6: 推荐对疑似IBS-D或FDr患者进行乳糜泻相关抗体检测,以排除乳糜泻(中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1.7: 建议对IBS-D或FDr患者进行粪便常规检测,以检测肠道病原体(低级证据,有条件推荐)。
声明1.8: 推荐对疑似IBS-D或FDr患者进行粪便钙卫蛋白检测,以排除炎症性肠病的存在(中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1.9: 推荐对年龄>50岁的疑似IBS-D或FDr患者或有报警症状的患者进行结肠镜检查(中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1.10: 建议所有因疑似IBS-D或FDr而接受结肠镜检查的患者均应进行左右结肠粘膜活检,以排除显微镜下结肠炎(中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1.11: 在一小群疑似IBS-D或FDr有持续严重或加重的症状,或有标准药物治疗难治的症状患者中使用视频胶囊内镜(VCE)(低级证据,弱推荐)。
声明1.12: 建议对IBS-D或FDr疑似患者使用器械辅助小肠镜检查,但小肠成像或VCE发现的靶向病变,还需进一步的内镜诊断或治疗干预(无法使用GRADE方法进行评估,一致推荐)。
声明1.13: 不建议在IBS-D或FDr疑似患者中开展肠道运输试验(极低级证据,中等推荐)。
声明1.14: 不建议在IBS-D或FDr疑似患者中使用呼吸实验检测是否存在碳水化合物吸收不良(低级证据,强推荐)。
声明1.15: 建议在所有原因不明的慢性腹泻患者中考虑胆汁酸性腹泻的诊断,并使用SeHCAT或其他生物标志物(如果有)检测是否存在胆汁酸吸收不良;如果不存在,则考虑进行试验性治疗(高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1.16: 不建议在所有IBS-D或FDr疑似患者中进行小肠细菌过度生长(SIBO)的常规诊断测试,但应根据存在的易感条件(例如胃肠动力疾病、胃肠道解剖异常、低盐酸、各种免疫缺陷情况、吸收不良迹象)在临床筛选高度怀疑的病例(中等证据,强推荐)。
Section 2:治疗
*治疗FDr无证据或证据有限
°证实胆汁酸腹泻的患者或作为持续性不明原因慢性腹泻患者的初始试验
5-HT3,5-羟色胺-3;FDr,功能性腹泻;FODMAP,可酵解的低聚糖、双糖、单糖和多元醇;IBS‐D,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SSRI,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
声明2.1: IBS-D患者使用抗痉挛药物,但没有关于FDr的数据(低等证据,弱推荐)。
声明2.2: 荐在IBS-D或FDr患者中使用洛哌丁胺(低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3: 推荐IBS-D患者使用利福昔明,尽管相对于安慰剂的治疗效果可能有限;利福昔明治疗FDr的有效性证据有限(高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4: 推荐使用益生菌可以改善一些IBS-D患者的整体症状和腹泻,但FDr没有证据表明(低等证据,有条件推荐)。
声明2.5: 不建议IBS-D或FDr患者使用美沙拉嗪(中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6: 推荐对胆汁酸腹泻患者使用胆汁酸隔离剂。如果没有检测,对于持续不明原因慢性腹泻的患者,应考虑胆汁酸隔离剂的试验(中等证据,中等推荐)。
声明2.7: 推荐在其他措施失败时,低FODMAPs饮食(低发酵性寡糖、双糖、单糖和多元糖)对IBS-D患者的短期有效性,但没有证据表明对FDr有效(低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8: 不建议IBS-D患者使用无麸质饮食,但FDr没有证据表明(低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9: 推荐肠道导向的心理治疗作为IBS-D患者的替代治疗,但FDr没有证据表明(低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10: 不建议IBS-D或FDr患者使用粪便微生物群移植(FMT)(低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11: 推荐使用艾路沙多林治疗IBS-D患者,但FDr没有证据表明(高等证据,强推荐)。
声明2.12: 推荐使用TCAs治疗IBS-D患者,但FDr没有证据表明(无法使用GRADE方法进行评估,一致推荐)。
声明2.13: 不建议使用选择性血清素再摄取抑制剂(SSRIs)治疗IBS-D和FDr患者(极低等级证据,有条件推荐)。
声明2.14: 推荐使用5-HT3拮抗剂(即阿洛司琼、昂丹司琼、雷莫司琼)治疗IBS-D患者以改善IBS症状,但FDr没有证据表明(高等证据,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