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约中的“因信称义”大揭秘!
新旧约中的“因信称义”大揭秘!
“因信称义”是贯穿整本圣经的核心教义,从创世记到启示录,不论是古代以色列人还是现代教会信徒,唯一得救的方法就是相信神。这一教义在旧约中已有体现,而在新约中得到了更完整的阐述和发展。
旧约中的“因信称义”:亚伯拉罕的例子
在旧约中,最典型的“因信称义”例子莫过于亚伯拉罕。罗马书4章详细论述了这一点: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1-5)
这里明确指出,亚伯拉罕不是因为割礼或律法而称义,而是在未受割礼、未有律法之前,就因着对神的应许的信心而被算为义。这种信心不是通过行为赚取的,而是神白白赐予的恩典。
新约中“因信称义”的完整阐述
新约中,使徒保罗在多封书信中详细阐述了“因信称义”的教义。其中最经典的论述出现在加拉太书和罗马书中。
在加拉太书2章,保罗写道:“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这段经文清晰地表明,救赎不是通过遵守律法获得的,而是通过信仰耶稣基督。保罗强调,即使是生来的犹太人,也不能靠律法称义,而是必须通过信仰。
新旧约的差异:从律法到恩典的转变
新旧约在救赎方式上的最大区别,就是从律法到恩典的转变。旧约时代,神与以色列民立约,赐下律法,要求他们遵行。然而,律法本身并不能使人称义,反而显明了人的罪性。正如保罗所说:“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译: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罗4:15)
而新约则带来了全新的救赎方式。耶稣基督通过十字架上的牺牲,完成了终极救赎。信徒不再需要通过遵守律法来寻求救赎,而是通过信仰耶稣基督,接受神的恩典。这种救赎不是基于人的行为,而是完全出于神的慈爱和恩典。
教义转变的意义:从奴役到自由的解放
这种从律法到恩典的转变,不仅仅是救赎方式的改变,更是一种从奴役到自由的解放过程。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常常因无法完全遵守律法而陷入罪疚感,新约则通过圣灵内住,帮助信徒从内心更新并遵行神的旨意。
这种转变在基督教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就是以“因信称义”为核心教义,反对天主教会的律法主义和善功救赎论。改革家们强调,救赎完全是神的恩典,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获得,只能通过信仰接受。
“因信称义”这一教义,不仅在圣经中贯穿始终,更在基督教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提醒我们,救赎不是通过外在行为获得的,而是通过内心对神的信心。这种信心不是人的功劳,而是神赐予的恩典。正如保罗所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