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东:以数字检察赋能深圳法律监督质效提升
李小东:以数字检察赋能深圳法律监督质效提升
“要立足主业狠抓案件办理提质效,激活心气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在调研龙岗区检察院时,对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出明确要求。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法治建设的排头兵,深圳检察机关在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两项监督”质效大幅提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除了承担惩治犯罪的职责,还对诉讼活动开展监督,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即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数据显示,2022年,深圳检察机关监督立案数同比增长15.8倍,监督撤案数同比增长4.1倍,数量超过近5年总和,纠正漏捕、漏诉同比上升196.9%。不难看出,过去一年,“两项监督”质效大幅提升,深圳检察机关在该项工作上大步迈上新台阶。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深圳检察机关敢于做数字检察的“弄潮儿”,让大数据赋能深挖线索,成为一方“源头活水”。
2022年8月,深圳市检察院印发《数字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研究开发专项监督工作数字模型,促进检察监督增量提质、精准实效。以“食药环两项监督专项工作模型”为例,2022年,深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2020年以来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清单,指导各基层院对行政机关未接到处理反馈的案件逐案审查,依法开展监督,并注意从中挖掘公益诉讼线索。为提升工作质效,检察机关依托智慧检察数据一体化平台研发“食药环两项监督专项工作模型”,通过数据筛查比对、电子案卷交互、台账式管理等方式,全面提高“两项监督”案件办理质效。该模型通过对各数据库进行案件要素的多维度筛选及碰撞分析,高效提取出公安机关“已移未立”“应撤未撤”两项监督线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专项工作模型中共碰撞比对出256份监督数据,通过进一步审查确立监督事项157件,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通知书》92份,《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1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7份,监督撤案案件成功率达到100%。
基层创新实践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效,包括建立预工委工作平台、利用大众传媒开展预防宣传、实施侦防一体化机制等。
罗湖区院在预工委的统筹指挥下,指导预工委43个成员单位开展预防工作,使预防工作深入全区各个单位。2010年,该院借助预工委工作平台开展了“罗湖区预防渎职侵权专项活动”,教育对象涵盖全区干部,活动得到区委领导的肯定批示和《深圳特区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罗湖区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建立了侦查和预防信息交流制度和典型案件同步预防制度,通过侦防合作找准预防工作切入点,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2007年,该院出台了《个案预防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建议归口管理的实施细则》,制定了预防部门与侦查部门工作联动机制,为预防部门及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同步预防提供制度指引。
新时代特区检察事业的新担当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深圳检察机关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新路径。从“两项监督”的提质增效,到数字检察的先行示范,再到基层检察院的创新实践,深圳检察机关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着“深圳智慧”和“深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