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中有“话”之小案有道理丨共同抚养,让儿童利益得到最优保障
画中有“话”之小案有道理丨共同抚养,让儿童利益得到最优保障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如何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兼顾父母双方的抚养需求?本文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展示了"共同抚养"这一创新性解决方案如何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2018年5月,叶某某与兰某某通过工作相识后自由恋爱。
双方于2019 年12月3日生育儿子小兰,于2020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
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发生争吵,2022年叶某某携子小兰与兰某某分居生活。
叶某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遂起诉至福安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小兰由其抚养……
考虑到孩子在父母离婚后的抚养争议中将再度面临亲情的割裂,带来新的情感和心理创伤,承办法官坚持柔性司法,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以及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顺着双方的想法建议双方维持现状,离婚不离爱,孩子仍由双方共同抚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协商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小兰由双方共同抚养,上学期间跟随叶某某生活,寒假、暑假期间跟随兰某某共同生活,小兰的生活费由直接共同生活方承担。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鉴于双方均在某市工作、生活,而小兰目前也在某市学习、生活,共同抚养模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身心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相比于约定探视权的方式,共同抚养具有更灵活、更便利的特点,也能够柔性化解离婚纠纷当事人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对抗性。同时,共同抚养方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亦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