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区物业要求先缴物业费才能办停车包月?街道已介入调查
杭州小区物业要求先缴物业费才能办停车包月?街道已介入调查
AI划重点:杭州拱墅区德胜东村小区物业要求业主先缴物业费才能办理停车包月,引发业主不满。街道已介入调查,律师表示这种捆绑缴费行为于法无据。
杭州拱墅区德胜东村小区近期发生了一起物业纠纷事件。有业主反映,小区物业要求必须先缴纳物业费才能办理停车包月,否则将无法享受停车优惠。这一做法引发了业主们的强烈不满。
德胜东村是一个老小区,一直以来实行三种停车收费模式:针对户主的每月100元包月费、针对租户的每年220元包月费,以及针对未办理包月的社会车辆每小时5元、一天封顶30元的收费标准。
然而,今年小区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后,开始实施一项新规定:只有缴纳了物业费的业主,才能在小区里办理停车包月。这一规定让很多业主感到无法接受。
田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受影响的业主。她在小区住了近10年,往年办理停车包月从未遇到任何问题。但今年续费时,物业却要求她先缴纳物业费。当她表示拒绝时,物业又提出要她补缴今年7月以来的所有停车包月费共计500元。田女士认为,她的车辆在此期间并未停放在小区,不应承担这笔费用。
多位受访业主表示,物业是通过将物业费与停车费捆绑的方式催收物业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物业否认捆绑催收,街道:将进行调查
记者以租户身份来到小区物业咨询办理停车包月事宜。工作人员表示,只有缴纳物业费才能办理停车包月,并解释称由于很多业主不肯缴物业费,加上小区停车位紧张,只能优先给缴了物业费的业主办理。
随后,记者询问为何有业主需补缴前几个月的停车包月费。物业回应称,可能是部分办理过停车包月的业主中途离开过几个月,但没有提前告知物业要停缴,所以被系统默认为未缴费。
拱墅区东新街道在接到业主反映后,第一时间联合社区约谈了物业公司。了解到的情况是,物业目前收取的是2024年的物业费,刚好与业主续缴停车包月费的时间吻合。在业主上门办理停车包月时,物业同步提醒业主缴纳物业费,因沟通不当导致业主误以为是捆绑催收。
经过街道、社区、物业三方协调,物业负责人已同意整改。街道方面表示,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如确实存在捆绑催收行为,将对物业进行处理。
物业费能不能和停车位费捆绑?律师:于法无据
“不缴物业费就不让停车”的话题近年来屡见不鲜。记者检索发现,国内不少网友有过类似经历:有人收到物业通知,要求缴清物业费才能办理停车位缴费;也有人因未按时缴清物业费而被禁止私家车进入小区。
那么,物业费能否和停车费捆绑缴纳?对此,浙江启金(绍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红华表示,这种捆绑行为是违规的。因为停车形成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直接关系,“不管业主是否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企业都有义务为业主停车提供便利。”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二级律师柳沛也认为,小区里停车包月的优惠是业主的一项权利,与是否缴纳物业费无关。因未缴物业费限制业主享有其他权利,于法无据,也有违平等自愿和公平交易原则。
“哪怕是对于物业公司提出的‘缴纳物业费可优先办理停车包月服务’的说辞,也是一种变相的捆绑行为,除非在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确保‘优先’的选择在全体业主的监督下按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柳沛律师认为,业主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但如果没有缴纳,物业公司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与小区停车是两码事。“业主需要知道,物业给业主们进行了哪些具体的服务提升,同时物业也需要主动提高服务质量,用行动说服业主自愿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