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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单位不发年终奖的可怕后果丨劳动争议09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过年单位不发年终奖的可怕后果丨劳动争议09

引用
网易
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MM86T000556BDXT.html

过年了,你领到单位发的年终奖了吗?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传统福利之一,也是职场人最后的期待。但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时很随意,金额由他定,发不发领导说了算。那么用人单位究竟是否可以拒绝发放年终奖呢?是否可以自由变更金额呢?让我们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1.年终奖的性质

年终奖的性质认定是实务中的一个焦点,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奖金”是法定的工资组成部分,年终奖属于奖金,自然也应当是工资的法定组成部分,那么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一定要发年终奖吗?

2.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发放年终奖吗?

现实中围绕年终奖的争议较多,且存在不同结果的案例,这主要是因为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和依据各有不同。有的年终奖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有的只是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并设定了前提条件;有的仅仅是口头约定。

若年终奖是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固定酬劳的一部分,用人单位自然不能随意取消或减少这部分奖金。但若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年终奖,或者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则用人单位将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在此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用人单位经营业绩作为年终奖发放多少、是否发放的依据,在符合法律原则以及行业习惯前提下是被可以被支持的。而在劳动者的层面,若欲主张年终奖,则需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习惯等材料以便佐证己方观点。

关于年终奖,还有两个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一是针对年后要离职的人员,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发放年终奖的问题。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年终奖主要是激励员工表来年好好工作,因此拒绝给要离职的人员发放年终奖,但若该员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了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年终奖;二是年终奖可否延迟发放的问题。倘若双方没有约定年终奖的发放时间,用人单位适当延迟发放是可以的,但以此为由恶意拖欠则具有较大法律风险。

3.用人单位随意发放年终奖都有哪些可能的后果?

结合上文观点,用工单位是否发放年终奖、发放多少金额,并不可以随心所欲。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以“个人绩效不达标”“用人单位经营不善”等作为理由,故意降低或克扣员工的年终奖,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如果员工因为用人单位在年终奖发放上存在恶意降低金额、恶意拒绝发放而被迫离职,用人单位又无法举出降低年终奖的有力依据,很可能需要支付员工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特别是对于一些工资较高的技术型岗位,劳动者工作年限长,工资基数大的,用人单位必然得不偿失。由此看来,用人单位在年终奖发放上应当谨慎为之,切莫随心所欲,否则不但官司缠身,影响行业声誉,还有可能背负巨额经济补偿金。

总的来说,如果劳动合同中明文规定年终奖,则用人单位必然不能拖欠或者随意变更。若约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业绩表现确定金额或者是否发放,则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既定制度推进相关评定工作,做到有理有据,否则将有法律风险。若只是口头约定,但往年确实稳定发放,今年不发放则用人单位也应该举出不发放的合理证据和理由。用人单位必须在合法、公平的前提下发放年终奖。用人单位不能以“个人考核结果和用人单位经营业绩”作为借口,随意压低或克扣员工年终奖。

贾特律师
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助理、党支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西安浐灞国际港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队成员、陕西省图书馆“普法惠民 伴您同行”项目公益律师

业务领域:企业合规、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合同纠纷、行政复议及诉讼

部分客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委网信办、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契阔荣建设工程公司、西安诺圆安亲教育科技公司、西安翔盛实业集团、四川神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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