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工伤认定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解
骨折工伤认定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解
当劳动者遭遇骨折等工伤事故时,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本文将详细介绍骨折工伤认定的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内容,帮助受伤职工及其家属了解具体操作步骤。
一、骨折的工伤认定流程怎么走
员工工伤后,雇主须30日内向社保局申请认定,逾期则由员工、亲属或工会1年内提交。申请需附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人证言等材料。社保部门将60日内调查核实,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结果给申请人、亲属及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骨折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怎样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首先,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或其本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进行鉴定。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整个流程需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
三、骨折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骨折工伤认定需准备以下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需按规定填写完整;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明确骨折诊断等相关内容;四是其他能证明工伤情况的材料,如现场证人证言、相关监控视频等(如有)。这些材料是认定骨折为工伤的重要依据,务必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进行工伤认定程序。
首先,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为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