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申请书范文(怎么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保留学籍申请书范文(怎么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保留学籍是指已经获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因故需中断学习离开学校,但是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过申请获得学校批准保留一年至两年的学习资格,时间到了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保留学籍期间是不得享受在校生及休学待遇的,条件就是,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保留学籍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休学(保留学籍)、退学、复学申请表。
第二步:在申请表上写明办理原因、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辅导员、院长、教务处处长签字。
第三步:申请表填好后交到办公楼203学籍科,届时会给另一个需要到各个部门盖章的表格。
第四步:新表格在各个部门盖章后交回办公楼203学籍科,针对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的同学,会给2张休(保留学籍)、退学通知单,请将其中1张交回科技楼517教学办;针对复学的同学,请到科技楼517报到。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休学?通常就是让学业暂停了。主要是你由于遇到了不能在校继续读书的客观阻力,需要暂停学业去消除这种阻力。所以说,就休学的学生来讲,其学籍通常是自动保留的。不需要刻意办理保留学籍。
保留学籍申请条件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休学的,由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包括学生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或其它有效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应办理休学手续。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学生因出国探亲或出国(出境)留学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同意休学,并保留学籍一年。学生的有关材料由学校保存备查。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以一年为期。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市教育局批准后可继续休学一年。
高中辍学后学籍一般保留一年,在一年后注销。若是自主选择辍学,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恢复,一般不会被注销。辍学后若学校没有做辍学处理,学籍则会按照正常情况升级,直到结业。
辍学后学籍注销分为主动注销和被动注销。主动注销是指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后经教育部门同意直接注销的。被动注销是指辍学后不管不顾,一般一年后因学生不在校,会自动注销学籍。
可以申请保学籍,或者申请休学开一个三甲医院以上的证明,这样就可以保学籍
- 需要学校开证明,证明学生学习能力不够,需要重新学习一下。2. 因学生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到校继续学习的特殊情况下,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包括县级医院的住院证明材料、出院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关于申请休学的情况的规定。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须由家长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学生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须由家长持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当办理休学手续。关于学生休学期限的规定。休学时间,小学、初中学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高中学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部门有关证明,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可以继续休学。
关于学生复学的规定。学生休学期满需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家长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部门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复学。学生复学后,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注意事项
没有申请休学,也就是如果没有办理休学手续,通常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保留学籍。
一般来说各个学校都会定期清理学籍,办理学籍注销手续,所以超过一定的时间则有可能不再保留学籍了。
如果有意继续学习则尽快和学校联系,或许还没有注销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