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如何正确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如何正确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每位纳税人都需要了解的重要事项。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法,包括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的具体步骤,以及退休人员再就业时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自行申报和由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申报个人所得税由用工单位在工资中扣除应缴纳的部分后交;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xx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下的【开始申报】;或在【办&查】中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xxx】,进入年度汇算。
以标准申报为例,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 进入基本信息界面:核对【个人基础信息】,选择或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 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点击进入【工资薪金】,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可以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
- 进入税款计算界面: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或者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界面。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点击【继续】。
系统会根据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并在左下方显示。
申报成功后,如果需要退税,则跳转到退税页面。需要补缴税款,则跳转到缴税页面。(提示:如果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可点击享受免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法
退休人员再任职根据其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养老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计税是根据其在就职的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即超过起征线的部分按照纳税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