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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尔定理证明思路分析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哥德尔定理证明思路分析

引用
1
来源
1.
https://zachary116699.github.io/2024/05/03/Godel/

哥德尔定理是20世纪最重要的数学成果之一,它彻底改变了人们对数学基础的认识。本文将带你深入了解哥德尔定理的证明思路及其深远影响。

1931年,哥德尔发表了一篇论文《论数学原理和有关系统Ⅰ的不可判定性》,其中证明了两个重要的定理:

  • 第一不完全性定理:如果皮亚诺算术系统(下称PA)是协调的,则存在关于自然数的真命题,它在PA中既不能被证明为真,也不能被证明为否。
  • 第二不完全性定理:如果PA是协调的,则PA的协调性在PA中是不可证的。

这两个定理现在通常被表述为:

  • 第一定理:任意一个包含一阶谓词逻辑与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为真,也不能被证明为否。
  • 第二定理:如果系统S含有初等数论,当S一致时,它的一致性不可能在S内证明。

公理方法

公理方法是现代数学的基础,其核心思想是先不加证明地将某些命题当作公理或前提,然后从这些公理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推导出系统中所有其他的命题作为定理。这种方法在欧式几何中得到了经典的应用,仅凭借数条公设和公理,就能推导出无穷无尽的命题。

在哥德尔定理问世之前,数学界普遍认为,数学的每一分支都能找到一组适当的公理,从其出发就足以系统地推导出该研究领域中所有真命题。这种观点认为,只要将公理输入计算机,就能让计算机成为“真理产生机”。

然而,哥德尔的论文彻底反驳了这一观点,揭示了公理方法的局限性,特别是对于非负整数的性质,不可能被完全公理化。

悖论和自指

悖论是哥德尔定理证明中的关键概念。最著名的悖论之一是说谎者悖论,即“我的这句话是假的”。这个悖论展示了自指(一个陈述谈论自身)可能导致的逻辑困境。类似的悖论还有罗素悖论,它通过构造一个包含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集合,引发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

哥德尔的证明正是利用了这种自指的构造,在PA中构造了一个自指的命题,从而揭示了PA的局限性。

哥德尔编码

哥德尔编码是哥德尔证明中的一个创新性工具,它为每一个原始符号、每一个公式和每一个证明都指定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数,这个数被称为“哥德尔数”。具体步骤如下:

  1. 为固定符号和变量指定哥德尔数:这是哥德尔编码的第一步。
  2. 为每个公式指定哥德尔数:设$P_n$为原始符号,$G(P_i)$为该原始符号的哥德尔数,$G(P_1 P_2 \cdots P_n)$为某个公式的哥德尔数,则每个公式可以用以下方式联系到一个唯一的数字:
    $$
    G(P_1 P_2 \cdots P_n)=p_1^{G(P_1)} p_2^{G(P_2)} \cdots p_n^{G(P_n)}
    $$
    其中,$p_1=2,p_2=3,p_3=5,\cdots$,$p_i$对应第i个素数。例如:
    $$
    G((\exists x) (x=sy))=2^8 3^4 5^{13} 7^9 11^8 13^{13} 17^5 19^7 23^{17} 29^9
    $$
    这个公式表达的意义是“每个自然数都有后继”,上式计算出了它对应的哥德尔数。
  3. 对每个公式序列进行编码:这一步和第二步类似。设$A_n$为一个公式,$G(A_i)$为该公式的哥德尔数,$A_1, A_2, \cdots, A_n$为某个公式序列,设$G(A_1, A_2, \cdots, A_n)$为某个公式序列的哥德尔数,则每个公式序列可以用以下方式联系到一个唯一的数字:
    $$
    G(A_1, A_2, \cdots, A_n)=p_1^{G(A_1)} p_2^{G(A_2)} \cdots p_n^{G(A_n)}
    $$
    其中,$p_1=2,p_2=3,p_3=5,\cdots$,$p_i$对应第i个素数。

通过哥德尔编码,每个公式、公式序列都得到了唯一的哥德尔数。这使得形式演算系统完全“算术化”,一旦给出一个表达式,就可以计算与之相对应的唯一的哥德尔数。同时,通过质因数分解,可以将一个哥德尔数对应的公式还原出来,例如:
$$
243000000=2^6 \times 3^5 \times 5^6
$$
对应公式 $0=0$。

证明思路

哥德尔定理的证明过程可以分为五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构造一个自指的公式G,使其表达“公式G在PM中不可证明”的元数学命题。具体步骤包括:

  • 定义“$dem(x,z)$”表示“具有哥德尔数$x$的公式序列是哥德尔数为$z$的公式的证明”。
  • 定义“$Dem(x,z)$”表示PM中对应于“$dem(x,z)$”的公式。
  • 定义“$sub$”函数,用于求取用$x$替换公式中所有变量$y$的出现而得到的新公式的哥德尔数。
  • 构造公式(1):“$\sim (\exists x) Dem(x, Sub(y,17,y))$”,其中17是变量$y$对应的哥德尔数。
  • 用$n$替换公式(1)中的$y$,得到公式G:“$\sim (\exists x) Dem(x, Sub(n,17,n))$”。

第二步:证明如果PM是一致的,则G不是PM的定理。哥德尔证明了如果公式G是可证的,则它的否定形式也是可证的,反之亦然。这类似于说谎者悖论和罗素悖论中的自指怪圈。

第三步:在元数学推理中证明G是真的。因为G表述的是“公式G在PM中不可证明”,而哥德尔已经证明了G在PM中是不可判定的,所以G在元数学推理中是一个真命题。

第四步:证明PM是一个实质不完全的形式演算系统。即使将G加上作为一条公理,扩大了的系统仍然不足以形式地获得所有算术真理。

第五步:证明“如果PM是一致的,那么它的一致性是无法用任何可被映射到PM自身的元数学推理来证明”。通过构造公式A:“$(\exists y)\sim(\exists x)Dem(x,y)$”,并证明A在PM中不可证明,从而得出“如果PM是一致的,PM的一致性无法在PM内得到证明”的结论。

意义和思考

哥德尔定理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们对数学基础的认识:

  • 它表明,许多数学领域是无法完成其系统的公理化的,例如可以描述初等数论的系统。
  • 它揭示了真与可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证的一定是真的,但真的不一定可证。
  • 它对数学、逻辑学、哲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 它表明,人类思想的结构和力量要比机器复杂得多,但人类的大脑也是具有局限性的。

哥德尔定理破除了数学家两千年来的信念,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希望,促使人们去寻找超越传统公理方法的新证明方法。

参考文献

[1] 内格尔、纽曼著,陈东威、连永君译:《哥德尔证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2] 赵希顺著:《简明数理逻辑》,科学出版社,2021年3月第1版.

[3] 侯世达著,《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璧之大成》翻译组译:《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璧之大成》,商务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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