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新功能上线,可自行选择申报地和证书类型!
【重要通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新功能上线,可自行选择申报地和证书类型!
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方便献血者进行申报查询和确认,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新增了"表彰申报"和"表彰查询"两大功能。献血者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申报,并可选择申报地和证书类型。
拟申报查询及确认
为更好地服务献血者,便捷进行申报查询和确认工作,本次申报工作,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中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进入小程序后,可以看到全国电子献血证新增推出了“表彰申报”和“表彰查询”两大功能。
在“表彰申报”一栏,
有跨省、省内多地献血的小伙伴
可以自行选择奉献奖申报地,
比如“扬州市中心血站”,
或者其他曾经献过血的血站,
选择“申报地”是为了方便您
明年领取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奖状。
快来选择吧~
补充说明,
您不仅可以选择奉献奖“申报地”,
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电子奖状”或“纸质奖状”。
如不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将提示“您未获得2022-2023年度预表彰奖项”。
1.如您均在扬州市献血,国家无偿献血数据库将为您统一计算献血次数并将名单反馈至扬州申报。
2.如您有多地献血记录,请尽快登录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选择申报地,原则上扬州血站负责表彰年度内最后一次献血记录在扬州市中心血站的献血者申报事项。
3.如对拟申报或获奖情况有疑义的,可以联系献血所在地采供血机构(扬州: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可拨打 87959970)
通过“表彰查询”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本人曾荣获过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
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表彰证书功能也同步上线,献血者可以点击查看电子表彰证书,长按可以下载分享(目前暂只提供2020-2021表彰年度及之后的奉献奖金、银、铜奖电子证书)。
申报相关事项告知
如献血记录或历史表彰记录存在错误导致未能准确申报的,献血者可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中的“意见建议”功能,提交相关材料,并与申报地采供血机构联系。
对于有多地献血记录的献血者,默认将由表彰年度(2022-2023年度)内最后一次献血所在地的采供血机构进行申报。献血者也可以通过前述的“表彰申报”功能,选择表彰年度内的任意献血地进行申报。
本次表彰工作中,部队献血相关数据将统一由总后卫生部进行提供,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如需补充部队献血记录才能符合表彰申报标准的献血者,请等待后续通知。
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常见问题答疑
- 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
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将获评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终身荣誉奖获评后,仍然可以评比其他奖项(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
- 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
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才能进行申报。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本次申报时,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次数),再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尽快上报。
请大家转发并分享,广而告之。
在此,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无偿献血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