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和孩子走向新的生活……
让他们和孩子走向新的生活……
8年拉锯战,4次对簿公堂,一场持续了近半个孩子成长历程的抚养纠纷,在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句号。这起案件的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更为众多陷入类似困境的家庭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范例。
“我和孩子母亲离婚后,因为孩子抚养和探望的问题,一次又一次打官司,这8年折腾得我们精疲力尽。孩子更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这真不是我想看到的。”
“每次想和孩子父亲好好商量孩子的事,他都不能心平气和地沟通,才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这次能真正解决好问题,真的得好好谢谢殷法官!”
看见双方放下成见,让这起纠缠8年的抚养纠纷画上句号,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殷婉璐法官由衷地感到欣慰,这也是该院运用“五位一体”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方法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8年前,这还是一个看似普通的离婚案件,但谁也没想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会让它变得如此复杂和漫长。
2016年,双方因感情破裂经栖霞区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在随后的8年里,双方两次因增加抚养费、一次因变更抚养关系、一次因探望权纠纷诉至法院,并多次申请再审,深陷诉讼的泥潭,矛盾升级,身心俱疲,也给孩子的生活带来不利影响。2024年,男方再次以其身体及收入原因为由诉至栖霞区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但女方表示已再婚再育,无力抚养女儿。
承办法官殷婉璐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双方积怨已久,并没有直接开庭审理,而是查阅了历年相关诉讼的卷宗,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组织了庭前调解。面对双方因抚养产生的重重矛盾,以及均拒绝直接抚养女儿的态度,她口头向双方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悉心劝导双方从最有利于子女的角度思考问题,妥善处理好抚养子女的问题。同时告知双方,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庭前调解,双方抵触情绪有所缓解,但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解决双方矛盾,法官依托“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驻站工作人员、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吴慧红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吴慧红通过发放《离婚后未成年人子女教育手册》,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离婚后父母面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和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心理变化,并着重从六个方面详细讲解了离婚后家长如何与孩子沟通,从而帮助孩子尽快适应新生活的方法和路径。
考虑到双方离婚后在孩子抚养、探望等方面的争议,法官还邀请了驻站心理咨询师评估双方的心理状况,并结合心理评估报告分别对双方开展了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解答双方作为家长的教育困惑和心理困惑。
看到双方慢慢打开心结,法官抓住机会,仔细梳理每一个细节,综合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情感表达等各方面,协调双方沟通调解方案。经过反复协商,男方最终答应继续抚养女儿,女方也同意增加抚养费和陪伴女儿的时间。双方均表示,会好好反思自己在子女教育上的问题,争取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切实承担起作为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
三个月后,法官又致电双方,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孩子目前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并就如何更好地抚养子女给予了温馨提示。双方当事人在电话里表示,协议履行的很顺利,孩子现在的生活、学习也很好,感谢法官帮助他们解决了这个“老大难”!
庭前调解、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及时回访。至此,栖霞区法院运用“五位一体”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方法,让这场长达8年的抚养纠纷真正案结事了。
“这起纠纷的解决不仅体现法律的温度,更是人性和情感在这场漫长斗争中的胜利。这起案件的落幕,就像是为这个家庭的纷争画上了一个迟来但却充满希望的句号,希望他们和孩子都能走向新的生活。”殷婉璐法官真诚地祝愿。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