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自媒体账号如何分割?两个案例提供解决方案
离婚纠纷中自媒体账号如何分割?两个案例提供解决方案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上的自媒体账号逐渐成为个人或家庭的一项重要资产。在离婚案件中,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和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普遍和复杂。自媒体账号不仅可能具备商业价值,还可能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影响力和个人品牌。因此,如何在离婚过程中公平合理地分割自媒体账号成为当前法律和现实中的热点问题。
自媒体账号的法律属性
在法律层面上,自媒体账号的分割问题目前尚处于一个较新的领域。尽管我国的《民法典》以及《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相关规定,但如何认定自媒体账号的归属以及分割方式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虚拟物品的财产属性,将虚拟财产正式纳入到法律保护的范畴,填补了法律对虚拟财产进行规制的空白。该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自媒体账号可以被视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财产价值。
关于自媒体账号的法律属性,目前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债权属性说。基于虚拟财产的产生基础源自于用户与网络平台所签订的协议,自媒体账号的权利人权利的行使离不开网络运营商的技术配合,所以债权属性符合自媒体账号的属性。
物权属性说。以自媒体账号为代表的虚拟财产其本质是虚拟物,是互联网高速发展下的物的特殊形式,因此网络虚拟财产是物权客体的具备物权属性
知识产权属性说。虚拟财产作为智力成果的一种,开发者对其享有知识产权,而用户只享有使用权
新型财产权属性说。以自媒体账号为代表的虚拟财产其属性具有复杂性、交叉性等特点,无法归属于任何已经现有的权属分类,因此应将虚拟财产明确为新型财产权。
自媒体账号的财产性质认定
虽然自媒体账号是依托于虚拟网络,但自媒体账号的运营者可以通过平台流量、广告推广、直播等方式变现,因此自媒体账号具有经济价值,能给运营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在离婚时应作为财产予以分割。但是,作为财产分割的自媒体账号应首先确认该自媒体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亦或一方的个人财产即对账号的财产属性进行认定。
自媒体账号的财产属性应从注册及运营两方面判定,如果自媒体账号在婚前就已经存在并产生收入,且其主要经营依赖于一方个人能力和影响力,那么此账号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前注册且婚后持续运营的账号,因此类账号的部分财产价值是婚后运营而增加,故对于账号婚后运营增值的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后注册且婚后运营的账号,如无特殊约定,该自媒体账号及其收益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自媒体账号的分割方式
自媒体账号虽然可以作为虚拟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相比于房产、汽车等实体财产,因其包含着自媒体账号其所承载的流量如何变现的价值判断,故对其价值认定的难度较大。因此,如何分割自媒体账号成为实践中的难题。
案例一:
方某、廖某于2014年10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3月,方某向临湘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除了一套正在按揭付款的商品房,另夫妻共同经营一个抖音号,用于直播售卖渔具,现有粉丝高达十万余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夫妻双方主要就抖音号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上存在分歧。
法官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抖音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同时,用于商业经营的抖音号当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商业价值,有财产属性;但抖音号的运营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好简单的当作普通财产来进行分割。经过法官释法说理,方某、廖某就财产分割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抖音号由廖某使用和经营,该抖音号经营的应收货款和现有货款归其所有,双方婚姻期间因共同经营对外所欠货款的债务也有廖某负责偿还;廖某分期向方某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分期期间该抖音号因不可抗力被封号冻结、或不再经营,方某对剩余未支付的部分放弃主张。
案例二:
沈某和李某两人从网恋到奔现,最终登记结婚。婚前,沈某经营着自己的一个短视频账号,婚后不久,沈某在另一个短视频平台注册了同名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300多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号成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感情破裂。双方均产生了离婚的念头,离婚争吵让沈某无心再经营维护账号并停更一年多。在本案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沈某运营的300多万粉丝的短视频账号和10多万粉丝的原先短视频账号归属和价值问题产生争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第二个短视频账号是婚后注册,第一个短视频账号的粉丝量也是婚后发展起来。这两个账号粉丝量已经达到一定数量,能够获取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等,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其中的财产性权利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两个账号的注册和运营都由沈某负责,具有较强的人身归属性,故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账号归沈某单独所有,由沈某补偿一定金额给李某的方式为宜。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双方同意上述分割原则,并自行协商了账号价值,达成了调解方案。
从上述案例可见,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通常会采取“账号归属一方,经济补偿另一方”的分割方式,在综合考量双方贡献程度后进行裁量,裁量时全面考量该自媒体账号的注册主体,是否涉及变更主体、了解变更实操性、双方履行能力等因素。同时,法院会优先采取协商分割,双方根据账号的价值、贡献等因素,达成一个公平且双方均认可的分割方案。
除“账号归属一方,经济补偿另一方”的分割方式外,若双方无法就账号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出售账号并平分收益也是一种解决方案。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以商业利益为主要目标而非以个人形象为基础的账号。但是,由于自媒体账号的商业模式多样化,收入渠道复杂,尤其是在没有清晰账目记录的情况下,评估其市场价值往往需要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介入,准确评估和变现难度较大,因此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对于部分自媒体账号,双方可以选择仅对账号的收益进行分割,而不对账号本身进行处理。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账号的经济价值较高,但实际经营难以分割的情况。双方可以根据婚姻存续期间账号的收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对离婚后的收入进行分配。
律师建议
在离婚案件中,自媒体账号的分割面临诸多挑战与争议,因此建议夫妻双方提前规划并通过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从事自媒体行业,可以在经营初期或婚前签订婚前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明确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和未来收益分配,以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对于自媒体账号经营的一方,建议平时保留好账号运营的相关证据和财务记录,包括广告收入、商业合作协议、平台分成账单等,上述材料在产生离婚纠纷时可作为账号实际价值和运营情况的重要证据。
结语
随着自媒体经济的蓬勃发展,自媒体账号作为一种新兴的财产形式,已逐渐在离婚案件中成为焦点问题。在分割自媒体账号时,不仅需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还需平衡个人形象、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因此,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合理地分割自媒体账号,既是对法律实践的考验,也是对夫妻双方协商能力的挑战。在未来的法律发展中,如何制定更明确的自媒体财产分割规则,将成为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