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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七个月以上是不是可以少上一个小时的班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孕妇怀孕七个月以上是不是可以少上一个小时的班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407308.aspx

孕妇在怀孕期间,尤其是七个月以上,需要特别的劳动保护。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标准、生育医疗费用以及怀孕期间的劳动保护等内容,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劳动保护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所以并没有规定说上班只上七个小时。

怀孕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

  1.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 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女职工生育用药管理和医疗收费,分别参照执行卫生部、财政部公布的《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和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南省医疗收费标准》。

女职工生育实行定点医院制度,以促进优生优育,遏止医疗费增长过快和不合理的开支。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孕期保护是保证女职工身体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孕期特殊劳动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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