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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个人代开房屋出租发票(承租方)操作流程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个人代开房屋出租发票(承租方)操作流程

引用
搜狐
1.
https://www.sohu.com/a/839409076_121106842

本文详细介绍了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个人代开房屋出租发票(承租方)的操作流程,并附有在线委托授权操作流程。文章内容包括具体的办理路径、用户注册登录方式、信息填写要求、材料上传规范以及审核缴费流程等。

目前移动端APP 承租方开票模块仅支持承租方为个人的情况,若承租方为企业,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进行办理。
办理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

  1. 承租方与产权人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电子税务局”(APP 图标如下图所示),下载并安装。

  2. 承租方打开“电子税务局”APP。对于从未使用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 APP 的用户,需进行用户注册。对于已有电子税务局或税务 APP 账号的用户,直接进行用户登录。登录方式可选择账密登录、短信登录、扫脸登录、指纹/面容登录(新电子税局 APP 注册登录操作指引二维码另附如下,如有需要您可截图后扫描二维码获取)。

  3. 委托办理人类型选择“受托方”,点击“确定”(此处也可由产权人登陆APP 后选择“委托方”发起)。点击委托人空白处添加信息(若由委托方发起则点击受托人空白处填写)。

  4. 依次填入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若由委托方发起则填写受托人信息)。“授权期限”可选择“按次”或“按年”,选择“按次”则仅当次有效,选择“按年”则获取授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再次由承租方开票时无需再次获取授权。“代开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据实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查看生成的委托代办协议书,无误后点击下方“请求授权”。

  5. 对方确认授权后,承租方可在“在线委托授权”模块 “已完成”列表中找到该条授权信息,状态为“已授权”。点击“去代开”即可进入“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模块。后续您也可以通过点击 APP 底部菜单栏“办&查”,点击“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直接进入该模块。

  6. 点击“下一步”,点击“新增代开申请”。

  7. 点击“租赁双方”一栏中的“出租方”,点击“添加 出租方”,填写出租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上三项需与授权委托时委托方信息保持一致,点击“展开”可填写更多信息,可根据开票需求自行选择填写,非必填项)。点击“承租方”,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是否正确(承租方仅能为登录APP 且取得授权的受托人)。无误后点击“保存”。

  8. 点击“不动产信息”一栏中的“添加房屋”(若此前已添加过房产信息可直接勾选此次开票的房产)。“不动产坐落地址”选择不动产所在的区和街道(后续的审核环节将由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审核)。“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书号”均按照产权证上的信息据实填写。“不动产用途”一栏,若产权证注明的房屋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则选择“住房”,否则选择“其他”。

  9. 在“不动产合同”一栏上传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产权(不动产)证书/相关佐证材料”一栏上传房屋产权证书及其他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的佐证材料。上传时可自行选择相册上传、拍照上传或文件上传,其中,图片格式支持 jpg/bmp/png , 压缩格式支持 zip/rar, 文件格式支持 pdf/xlsx/xls/doc/docx 等(建议上传图片或 pdf 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得大于 10M。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

  10. “合同信息”一栏中,“合同金额”据实填写合同约定的全部租金金额,“租赁期起止”据实选择合同约定的全部租期,“月租金”为系统根据上方填写的合同金额和租赁期自动按月分摊计算生成,“实际租赁时间起止”据实填写实际租赁起止时间(需精确到日,如无违约等特殊情况则应与合同约定的全部租期保持一致),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信息填写”页面。

  11. “本次代开信息”一栏中,在“租赁期起止”处选 择本次要开票的租赁期,“月租金”为系统根据上一步骤计算的信息自动带入(如有误请返回至上一页面进行修改), “代开发票金额”为月租金与本次开票的月份数量相乘而得。“应纳税费信息”为系统根据以上信息自动计算,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12. 显示“提交成功”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即可(税务机关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届时您可按照下方流程查看已提交的申请的审核状态并进行后续操作)。

  13. 点击 APP 底部菜单栏“办&查”,点击“代开出发票查询(承租方)”,选择提交申请的起止日期,点击页面下方的“查询”。

  14. 在查询结果中找到本次提交的申请,若该条申请右上角显示的状态为“待缴费”,则表示该申请已审核通过,点击“缴费”进入税费缴纳页面(流程如下);若该条申请右上角显示的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则表示该申请未通过审核,您可点击该条申请进入详情页查看审核意见,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点击查询结果页面该申请下方的“复制申请”可直接复制上次填写的信息,您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

  15. 在税费缴纳页面,点击左上方“全选”,核对应纳税费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确定”。选择缴款方式,点击“立即缴款”,完成后显示“缴款成功”,点击“返回首页”。

在线委托授权操作流程

目前移动端APP 在线委托授权模块仅支持承租方为个人的情况,若承租方为企业,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进行办理。
办理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

  1. 委托办理人类型选择“受托方”,点击“确定”(此处也可由产权人登陆APP 后选择“委托方”发起)。点击委托人空白处添加信息(若由委托方发起则点击受托人空白处填写)。

  2. 依次填入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若由委托方发起则填写受托人信息)。“授权期限”可选择“按次”或“按年”,选择“按次”则仅当次有效,选择“按年”则获取授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再次由承租方开票时无需再次获取授权。“代开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据实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查看生成的委托代办协议书,无误后点击下方“请求授权”。

  3. 对方确认授权后,承租方可在“在线委托授权”模块 “已完成”列表中找到该条授权信息,状态为“已授权”。点击“去代开”即可进入“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模块。后续您也可以通过点击 APP 底部菜单栏“办&查”,点击“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直接进入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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