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基金的主要特点
封闭基金的主要特点
封闭式基金是一种独特的投资工具,其主要特点是存续期和基金规模的确定性。这种特性既带来了长期投资的优势,也导致了流动性方面的局限。本文将详细介绍封闭式基金的主要特点、交易方式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封闭式基金是指发行单位数固定,在发行期满或基金规模达到预定规模后,便不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之基金型态。一般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须透过集中交易市场撮合,其交易的流程与股票买卖相同。因此封闭式基金有两种报价,一是集中交易市场每日看板上的市价,另一个则是基金公司每日计算的净值。当市价低于净值时,便是所谓的折价;反之则为溢价。
封闭式基金的两大特点是存续期确定和基金规模确定。这既是封闭式基金的优势所在,也是它的“命门”所在。存续期和基金规模的确定使得基金能制定较为长远的投资规划,获取长期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同时还能进行一些比较激进的投资操作,如对冲、杠杆投资等;存续期的确定使得投资者除了在二级市场上兑现外无法在中途退出,鉴于资产变现的流动性损失等因素,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经常有差值即折价现象产生。由于封闭式基金规模确定,基金在存续期间没有赎回的压力,如果机制不完善,封闭式基金很容易被管理人边缘化。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有下列特点:
1.基金单位的买卖委托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基金交易委托以标准手数为单位进行。
3.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波动。
4.在证券市场的营业厅可以随时委托买卖基金单位。
封闭基金的主要特点包括:
- 有一个较长的封闭期,发行数量固定,持有人在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封闭式基金在存续期内不用担心赎回问题。
- 持有人不能要求基金公司提前还钱。基金公司对这些钱有很大的自主支配权,甚至能玩“利益输送”的把戏。也有操作正规的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他们管理的封闭式基金的回报不一定会比开放式基金差。
- 封闭式基金的另一个特点是它有存续期限。这个期限不能少于五年,一般的封闭式基金的期限是十五年。
- 封闭式基金到期之后,有三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清盘,即按基金净值扣除一定费用后退还给投资者;第二种是转为开放式基金,即我们常说的"封转开";第三种是延长到期期限,这种方式很少应用。
封闭式基金属于信托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固定不变并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投资基金。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中国已成立54只封闭式基金。
由于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采取竞价的方式,因此交易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并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净资产值,即相对其净资产值,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有溢价、折价现象。国外封闭式基金的实践显示其交易价格往往存在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
从中国封闭式基金的运行情况看,无论基本面状况如何变化,中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走势也始终未能脱离先溢价、后折价的价格波动规律。
中国封闭式基金正运行在“折价”的阶段,并且自2002年以来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净值减市价再除于净值)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部分封闭式基金长时间的折价率竟高达30%以上,明显高于国外封闭式基金的折价水平。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方式分红。
封闭基金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减;
2、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在完成募集后,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份额,只能委托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交易在投资者之间完成。
3、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当需求旺盛时,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会超过基金份额净值出现溢价交易现象;反之,当需求低迷时,交易价格会低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折价交易现象。
4、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即使基金表现好,其扩展能力也受到较大的限制。如果表现不尽如人意,由于投资者无法赎回投资,基金经理通常也不会在经营与流动性管理上面临直接的压力。
5、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合同中必须规定基金封闭期,封闭式基金期满后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延期或者转为开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