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外交礼仪:从朝觐到互派大使
古代的外交礼仪:从朝觐到互派大使
中国古代的外交礼仪源远流长,从先秦时期的朝觐、聘问到晚清时期的外交变革,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中国古代外交礼仪的演变及其特点。
先秦时期的外交礼仪
先秦时期,主要的外交礼仪包括朝觐、聘问和会盟等。
朝觐,即诸侯觐见天子,主要是向天子汇报政绩。其实,这并非属于外交范畴。尚能算作外交的是,跟周边少数民族的交往。周朝把这些民族称为蛮、夷、戎、狄,把他们的国家或部落看作自己的藩国。藩国首领来朝,行的是和诸侯一样的礼仪。
《周礼》记载,朝廷设怀方氏一职,负责上述事务。京城附近的诸侯,一年朝觐四次,为春朝、夏宗、秋觐、冬遇;其余诸侯根据封地的远近,一至五年朝觐一次;藩国之君,一世一朝。朝觐之礼的程序是:先郊劳,来访者到达京城边境时,王室派官员去迎接;将来访者迎到城中的宾馆,并设宴款待;接着是隆重的朝觐仪式,来宾在王室祖庙面见天子,进献礼品,行跪拜礼;诸侯和藩属要露出右臂,表示有罪,请求天子宽恕;最后,王室向来宾赠送车马等物,由专人宴请,并护送出境。
聘问,即诸侯亲自或派使臣出访另一个诸侯国。聘问之礼,体现平等友好的原则:行聘国与受聘国设置级别相对应的官员;无论国家大小、国力强弱,聘礼规格相同。《新序·杂事》:“延陵季子将西聘晋,带宝剑以过徐君。”西聘晋,即向西出访晋国。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和霸主国的出现,中小诸侯对霸主国的聘问日渐频繁。聘问霸主,也称朝。如《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诸侯国之间有重大邦交行为,须请示霸主;霸主国新君继位或有喜庆之事,诸侯国新君即位或感谢霸主国之恩,要朝见霸主。《左传·襄公元年》记载,鲁襄公即位,卫国派子叔前往聘问。这种聘问礼的程序,与朝觐礼相近。
会盟,是先秦时期诸侯间会面和结盟的一种仪式。较小的诸侯国为了抵御大国侵略,联合作战;较大的国家利用自己的实力,胁迫小国加入自己的阵营,都称会盟。西周,会盟的召集和主持权掌握在王室手中,诸侯不得私下会盟。春秋战国,随着王室的衰落,会盟的控制权转移到实力雄厚的霸主手中。《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秦连续伐赵获胜后,“使使者告赵王,欲与王为好,会于西河外渑池”;在渑池,赵使者蔺相如机智勇敢,挫败了秦王,使秦“终不能加胜于赵”。会盟成为诸侯间解决冲突、协调关系的手段。会盟时,参加者口吸牲畜的血或蘸血涂在嘴唇上,以示立盟之诚,这一仪式叫歃血。
九宾礼,是古代最隆重的外交礼节。从殿内向外依次排列九位礼仪官员,迎接宾客时高声呼唤,上下相传,声势威严。这原是周朝天子接待诸侯的重典,到了战国,王室衰微,诸侯称霸,九宾之礼也为诸侯所用。《战国策·荆轲刺秦王》:“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秦王用最隆重的礼节接待荆轲一行。
赋诗言志,是春秋时期外交礼仪中特有的文化现象。在朝觐、聘问和会盟时,常借用诗经章句,委婉地表达意愿。如伍子胥帅吴国大军回楚国复仇,申包胥出使秦国求救,在秦庭外大哭七天,感动了秦哀公;秦哀公接待申包胥,吟《诗·秦风·无衣》中的“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表达出兵救楚的决定。赋诗成为一种特殊的外交语言。
汉唐至明清时期的外交礼仪
先秦时期,中原王朝与周边藩国的交往相对较少。汉朝时期,少数民族国家的势力逐渐强大起来,朝廷与这些国家的交往也日渐频繁。汉宣帝时,匈奴呼韩邪单于发出书信,表示愿意归属汉朝,打算亲至长安向宣帝赞谒称臣。呼韩邪单于来到长安,受到汉宣帝的隆重接待。虽然汉朝把他摆在诸侯王之上,但仍然是不平等的外交关系。
唐朝以来,古人开始把与外藩交往同内臣交往区别开来,有了初步的外交观念。但是受天朝上国观念的影响,中原王朝自以为是世界的中心,将外邦来华看成是归顺,一直没有彻底摆脱把他国看作是中华帝国藩属国的观点,所用礼仪仍然是朝觐天子的礼仪。
唐朝的外交礼仪有明确的规范。专门的外交部门叫鸿胪寺,其管辖的典客署主要负责招待外宾。专门接待外国使者的国宾馆叫四方馆。藩王来到京城,皇帝派使者在国宾馆门前迎劳。奉见之日,由官员将藩王先引至太极殿阁外,然后击鼓奏乐,皇帝登御座;二次奏乐击鼓,引藩王入殿;藩王再拜稽首后,由侍中宣读制书、敕命,引藩王升坐,皇帝进行劳问;第三次奏响鼓乐,藩王再拜稽首,以示谢恩。皇帝再择日为藩王举行宴会,藩王于宴前奉献礼品,皇帝于宴后给予赏赐,以表嘉奖。
宋元明各朝,都有外藩来觐见的仪节,大体上沿用唐朝的体制。直到清朝前期,这种天朝中心观念下的不平等外交礼仪,都合理地存在着。刘锦藻《清朝续文献统考》概括:“迄乾隆五十年,我为上国,率土皆臣,无所谓外交也。”
晚清时期的外交礼仪变革
清朝,外交礼仪开始发生变化。康熙初年,外国使臣入贡,接待之礼稍与藩属不同;雍正年间,罗马教皇遣使来贡,世宗许行西洋礼,握手相见;乾隆年间,英国特使马戛尔尼在朝见清帝时拒绝下跪,而代之以屈膝之礼。此后,朝觐式的礼仪被打破,清政府开始接受当时国际上已经或者正在逐渐被公认的某些外交礼仪,如国家之间互相派遣常驻大使,建立大使馆等。这是外交礼仪的根本性改变。
其实,国家间互派使节,已经有很长的历史。早在我国商朝,就出现派遣使者到各地执行使命的情况,殷契卜辞中就有一些文字,记录天子派遣至各地执行某项使命的使者。周朝王室也曾向邻近的国家派出使节,称国使。《左传·烛之武退秦师》有郑国派烛之武出使秦国,劝秦穆公退兵的事;《战国策·唐雎不辱使命》有唐雎奉安陵君之命出使秦国,捍卫封地主权的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有赵国使者蔺相如奉和氏璧出使秦国又完璧归赵的事;《汉书·苏武传》有汉武帝派苏武出使匈奴被扣留后,视死如归的事;文天祥《指南录后序》有南宋文天祥出使元军被扣留后,经历九死一生,终于逃回的事……不过,这些外交使节,都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而被派遣出使他国的,是临时性的。
我国接受欧美国家派来的常驻使节,始于1858年,当年中英《天津条约》约定,中国同意英国派使节常驻北京。1877年,中国第一位驻外大使郭嵩焘,被清政府派往伦敦。此后,我国开始不断向外国派遣使节,互派使节成为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