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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例AI生成物侵权案:如何界定AI创作的著作权边界?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全球首例AI生成物侵权案:如何界定AI创作的著作权边界?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ciplawyer.cn/articles/153667.html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其在创作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由此引发的著作权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权判决,为这一领域的法律争议提供了重要参考。本文将围绕该判决,深入探讨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侵权认定及其防范措施。

一、生成物侵权涉及的著作权专有权利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创作过程中可能涉及三种主要的著作权专有权利:复制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复制权侵权问题

人工智能生成物如果与权利人作品基本表达相同或相似,且未经许可,就可能构成复制权侵权。尽管人工智能的生成方式与传统复制方式不同,但《著作权法》并未限定复制的具体形式,因此人工智能生成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复制行为。

改编权侵权问题

当生成物保留了原作品的基本表达,但又与原作品存在实质性区别时,就可能涉及改编权侵权。在"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中,原告主张案涉部分生成物融合了其作品形象和其他版权人作品形象,例如"奥特曼与美少女战士"的融合,侵害了其改编权。原告的诉请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问题

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用户的要求,生成了与权利人作品实质性相似的生成物,是否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从用户角度来看,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获得作品与通过传统的互联网服务获得作品,有很大相似性;而传统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不论是视频网站经营者还是图片网站经营者,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让用户获得作品,都涉及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如果认真审视人工智能生成的原理就可以发现,由于生成过程缺乏通常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中的"提供要件",因而被认为不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二、侵权责任主体问题

在人工智能生成物问题上,一个核心难题是:究竟是认定使用人工智能侵权生成物(指生成物涉及侵权)的用户侵权,还是认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抑或是二者都侵权?

在"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中,用户输入"生成一个奥特曼"、"奥特曼融合美少女战士"等提示词,被告提供的服务生成了包含奥特曼作品基本表达的生成物。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区分用户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侵权过程中的贡献度。

从域外实践来看,日本文化审议会著作权分科会法制度小委员会制定的《人工智能与著作权处理方案(草案)》,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日本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问题上的立场。该草案指出,用户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都可能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是否承担直接侵权责任,需要考虑人工智能是否可以高频率生成侵权生成物,以及服务提供者是否采取了措施防范其生成侵权生成物等。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

与其纠结于侵权责任主体问题,不如将讨论的重心聚焦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问题。

聚焦于注意义务问题的优势

"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中,法院将判决的重心放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问题上。这是因为聚焦于注意义务问题对于解决生成阶段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具有显著的优势。

其一,以注意义务为重心的侵权追责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侵权主体难以认定的难题。具体而言,在侵权责任主体的判定上,不再纠缠于行为与侵权结果的关系,而是去审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未尽到注意义务,则推定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承担侵权责任。

其二,以注意义务为重心的侵权追责模式可以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提供稳定的预期,从而在保护权利的同时,促进产业的发展。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内容

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生成阶段的注意义务的目的,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

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在"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中,法院有明确的论述,包括三方面义务:设立投诉举报机制的义务、潜在风险的提示义务和显著标识义务。

对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标识,对于防范人工智能被滥用导致的公共安全风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标识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经标识后,有关权利人能够明确认识到生成物系由人工智能生成,进而采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的维权措施,更好地保护其权利。因此,标识义务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对权利人的一种保护性义务。"

总之,"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的判决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论述,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可以按照上述三个注意义务进行合规,即建立投诉机制、以服务协议等方式对用户进行著作权风险提示,以及对内容进行显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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