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调解促主动履行 实质性解纷实现案结事了
多次调解促主动履行 实质性解纷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现场一次性支付2.8万元。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王某某与巩某某签订建房协议,双方约定:巩某某按照王某某的施工图修建房屋主体。后在施工途中,该工程被城建执法大队勒令停工。经巩某某结算,认为工程款共计28万元,被告支付了21万元,还欠7万元。但是王某某认为已做的工程量为21万元,对7万元工程款有争议,不同意给付。同时,王某某还扣留了巩某某的工程施工机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巩某某诉至离石法院。
法院调解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了基本案情:本案是一个关于工程款结算问题的纠纷。由于工程未完工,要算清实际工程款,则需通过司法鉴定对整个工程进行鉴定。鉴定后,才能计算出实际已完成工程量和花费的工程款。
同时,承办法官进一步考虑到:根据过往审判经验,本次工程鉴定费至少在1.5万~3万左右。另外,双方当事人在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中亦有支出。而本案争议的7万元在扣除上述花费后,其实所剩不多。显然,诉讼对双方当事人都并不是“最优方案”。
虽然在诉前调解阶段,本案因双方当事人争议太大而未能调解成功。但,承办法官还是决定再试一试。
3月下旬,承办法官与田家会法庭调解员李海成组成调解团队一起到施工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团队首先对房屋的整体工程情况进行了勘察,并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让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情况有了基本的判断。但双方当事人因工程上的矛盾较大,不愿意调解。第一次调解失败。
3月底,调解团队再次来到施工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调解。本次调解虽然未能劝导双方促成和解,但被告同意原告搬走被扣留的机具设备。
4月上旬,调解团队第三次来到施工现场,一是查看设备搬离情况;二是再次确认工程施工情况,对工程款进行再次的细致测算。
之后,调解团队经过十来次沟通、联系,案件再未取得丝毫进展。
“不鉴定解决不了,鉴定了不划算”,案件似乎陷入僵局。但,调解团队不轻言放弃,“再难也要做到、做好!”
5月20日,调解团队又一次将双方当事人叫到田家会法庭,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让步,但是对具体金额还有争议。
如果此时放弃调解,前期努力将功亏一篑。
调解团队决定趁热打铁,前往被告家中继续调解。
“原告一方已经一降再降,咱们是不是也应该更有诚意一点。”
“咱们要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这个事情。”
……
最后,经过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现场一次性履行,该起案件实质性化解。
“在处理案件时,我们要秉持实实在在为民解纷这个目标,坚持公平正义这个原则,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才能让所有涉事方,无论胜负,都对结果心悦诚服,进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息诉止纷。”回程路上,承办法官这样说道……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