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7年追踪调解,为农民工讨回40万元赔偿金
法官7年追踪调解,为农民工讨回40万元赔偿金
在新疆鄯善县,一场历时7年的工伤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鄯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陆润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复杂的工伤赔偿案件,为当事人郑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多年来,陆润(左一)的脚步几乎踏遍了鄯善县所有的建筑工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及时送去维权指南和法律知识。图片由本人提供
“7年了,总算是有个交代,感谢陆法官把我当成自己人,把我的事当成自家事……”1月16日,当年过花甲的郑某拨通鄯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陆润电话时,忍不住泪流满面。
事情要从7年前那个酷热的夏天说起。
2017年7月15日,郑某应聘到鄯善县某建筑工地干活,从事电炉、水池、配电室等土建工作。7月31日,郑某正在水池边工作,突然一阵眩晕没站稳,摔进尚未注水的池底后昏迷,经医院检查,诊断为脑挫伤、胫骨骨折、原发性脑干损伤。
原本以为某建筑公司会承担些责任,却不料包工头和公司互相推诿扯皮。“脑部受伤后不能从事体力工作,家庭经济状况直线下滑,我这样,和废人有啥区别。”言语中,郑某显得很失落。
为了讨回公道,7年里,郑某奔波在漫长维权路上。
“从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到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每一步都走得难上加难……”郑某在讲述中一度哽咽。
然而,即便经过这么多努力,某建筑公司依然没有给出赔偿方案。
时间一天天过去,郑某身心俱疲。今年年初,他向鄯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建筑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87万余元。
案件到了承办法官陆润手中。了解郑某多年来的遭遇后,陆润深知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工伤赔偿案件,更是关系到郑某一家生计大事。为了减轻郑某的诉讼负担,她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异常艰难。开庭时某建筑公司同意调解,但郑某因多年委屈和愤怒,一时难以释怀,拒绝调解,坚持既要按照侵权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又要按照工伤保险标准要求工伤赔偿。
面对僵局,陆润多次前往郑某家,耐心听他诉说,了解他家情况。“他受伤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里还有两位8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当时看到这个场景,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陆润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责任感。她决定,一定要帮助郑某尽快拿到赔偿款,缓解这个家庭的困难。
于是,她转变了调解思路,用拉家常和说别人家故事等方式,用生动的案例向郑某释法析理。慢慢地,郑某心结开始松动,重新审视自己的诉求。
最终,在陆润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某建筑公司同意按照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并在调解协议签订当天,向郑某支付了第一笔赔偿金14万元。调解成功后,无论多忙,陆润都持续督促某建筑公司按照调解协议支付剩余赔偿款。
“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小半,如果后续工作不盯着,容易前功尽弃。”陆润说。在她的督促下,某建筑公司最终按期支付剩余两笔赔偿款共计26万元。
拿到全部赔偿款的那一刻,郑某喜极而泣。“过去7年里,从没像今天这么开心!”他说,这份赔偿款不仅仅是对他受伤的补偿,更是人民法官对务工人员关怀帮助的见证。
(本文原文来自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