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老员工辞职规定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法老员工辞职规定补偿金是多少
一、劳动法老员工辞职规定补偿金是多少
老员工辞职是否有补偿金及补偿金的数额,需分情况来看:
(一)老员工主动辞职。若因个人原因,如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因素等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老员工被迫辞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情形,老员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被扣工资怎么办理
遇到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却被扣工资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主动与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未签劳动合同及扣工资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支付应得工资,并可主张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既能高效解决问题,也有利于保持与单位的良好关系。
(二)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被扣的事实。在仲裁过程中,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单位支付被扣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等。
(三)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如果没有签合同辞职工资会不会扣除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用人单位一般不得随意扣除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和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工资,还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用人单位扣除工资需有合法合理的依据,比如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等。若无正当理由扣除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正常情况下辞职,用人单位不应无故扣除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