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投资者维权证据指南及警惕非法集资虚假外衣
律师说法:投资者维权证据指南及警惕非法集资虚假外衣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那么,当投资者发现被骗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该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资者维权证据指南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
近年来,冒充、模仿金融机构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例很多,由于该案案件参与者众多,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也大。甚至一些投资项目本来就是虚构的,导致即使案件被侦破,投资者(受害者)也很难要回投资款。通常,对于集资诈骗款的返还,一般会由专案小组进行专门的处理,受骗群众一般要先进行登记,再根据总的诈骗款与追回款,计算出返还比例,然后按比例返还。没有报案,侦查中也示发现,又没有进行权利登记的,很有可能所有的投资款都打水漂了。
因此,对于投资者如果发现被骗了,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而且最好联系好尽可能多的投资者一起报警,这样不仅有利于公安机关尽快立案,同时也有利于尽快将资金进行冻结锁定,有利于减少损失。
司法机关对该案案例的立案或审判都是重视证据的,因此作为投资者要维护自身权利,必须积极收集证据:
- 理财款项支付划拨证据。首先去银行卡开卡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联系该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款项划转流水单,并加盖其公章。
- 合同协议类证据。纸面的投资协议一定要保存好。
- 理财交流过程证据。纸面的宣传资料,以及在投资人群中的聊天记录,以及和非法集资宣传人的聊天记录和往来邮件。
- 第三方证据。第三方证据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人在媒体或者互联网上所做宣传的证据。
其实,无论依据2011年修订现已失效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还是依据现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第737号令),均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所以,即使规定了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但是也无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勿轻信高额回报、高额利息,高回报伴随的是高风险。你想别人的利息,别人却想你的本金。我们时刻要树立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公众的基本法则。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实际上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公众信任。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不法分子开始一般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前者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从这些年破获的非法集资案件的情况来看,往往都很滞后,绝大多数都是在企业“暴雷”后公安才介入。这个时候,投资者基本都是血本无归,能拿回投资款的人少之又少,能拿回的钱相比投入也是微乎其微。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贪小便宜吃大亏。投资者要想不被骗,就要保持理性和警惕,不要被不法分子许诺的暴利所迷惑。
如果知道自己被骗,如何维权?这就要根据非法集资企业的情况来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非法集资企业还没有出现“暴雷”或者拖欠利息等情况,那么投资者要搜集对方违法的证据,比如没有实体经营、虚构项目等,再与非法集资企业进行交涉,要求返还投资款,如果其拒绝协商解决,可以先选择向法院起诉。如果非法集资企业已经“暴雷”,那就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了。
(来源:石库门财经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