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无人机之争:攻击-11引发的战术革命
中美无人机之争:攻击-11引发的战术革命
美国媒体对中国的攻击-11隐身无人机表现出浓厚兴趣,认为其技术特点和战术价值对美国空军的无人机发展战略提出了挑战。本文将深入分析中美在下一代隐身无人机技术路线上的选择差异,并探讨这种选择可能带来的战略影响。
如今来看,攻击-11这款飞翼型隐身无人机对美国军方和媒体的冲击,是被大大低估了。特别是不久前攻击-11连续在新疆和四川的基地现身,疑似正在进行外场测试,这更让美媒发出颇有焦虑感的提问:选择协同作战飞机(CCA)的美国空军,是不是走错路了?
UCAV和CCA
UCAV和CCA是下一代无人战机的两个发展方向,主要区别在于:自主程度较高的UCAV在技术上比较激进,独立作战能力更强。相比起来,CCA也肯定会应用部分人工智能,但自主性要比前者差得多,主要跟六代有人战机配合作战,不构成独立作战力量。
UCAV典型代表是中国的攻击11,CCA的典型代表是美国诺格公司的Model437。中国的攻击11已正式列装,美国却把研发重心从UCAV转移到CCA上。
美国不是没有UCAV,比如经典的X-47B、X-47C,但这些UCAV均被打入冷宫,作为技术储备,没有量产服役的打算。
具体战术应用上,攻击11可以像F-117隐身攻击机一样,穿透敌军防空网,发起静默攻击,全程不需要歼-20的支援和干预。
美军由于没有正式列装攻击11这类的UCAV,要想实现类似的打击任务,必须由F-22或F-35,或是六代有人战机,指挥Model437这类的CCV执行任务。
美媒“战区”很关注中美在下一代隐身无人机技术路线上的选择,认为核心问题在于从攻击-11的定位来看,这是一种具有极高自主操作性的隐身无人作战飞机UCAV,比美国空军正在推进并准备采购至少1000架的CCA更具战术价值。
并进一步认为如果美国计划与中国在太平洋“进行高端战斗”,需要与有人机高度绑定的CCA,很难比得上自主性更高的UCAV。
美国空军的重心是CCA
然而美国军方真的没有自己的UCAV计划吗?这一点或许从美国空军参谋长阿尔文上将表示,美国空军高层认为CCA是人机协同作战的一部分,而最有价值的是美国可以负担购买这么多CCA。
至于会不会发展飞翼型隐身无人战斗机,阿尔文只是很模糊地表示如果有需要会考虑,之后强调现在的重点还是发展CCA,尽早组成人类与机器协同作战的部队。
美国空军部长肯德尔则解释了为什么CCA优先,因为美国空军希望无人机与有人机结合,可以获得更明显的空中优势,并同时拓展打击能力,也强调了CCA的好处是可以受到严格控制,“我们不会让飞机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出去交战”。
美军不是搞不定UCAV
美国空军在上个世纪就很热衷飞翼型飞行器的开发,诺斯罗普在二战后不久就开发了飞翼型布局的YB-35和YB-49,不过集大成者还是1989年试飞的B-2A“幽灵”,2022年推出的B-21实际上可以视为B-2A的缩水版。
飞翼型无人机就更多了,比较知名的有诺斯罗普·格鲁曼的X-47B和RQ-170、波音的“幻影射线”、洛克希德·马丁的“暗星”和RQ-180等等。
可以看出来,美国各大防务企业有的是飞翼型隐身无人机技术储备,也有理由相信多年深耕,理论和实践都不会太落后。
同理,美国空军也不缺少飞翼型无人机,MQ-25“黄貂鱼”可能是下一代舰载无人加油机,XQ-58A“女武神”可能就是新一代CCA的原型机之一。也就是说,美国空军在秘密情况下推进一种或多种飞翼型无人机的开发,完全有可能。
CCA和UCAV并非只能二选一
中国现在列装攻击11,不代表中国只重视UCAV。只不过是因为六代有人战机的开发,尚需时日,作战性能等核心指标还无法确定。
在六代有人战机开发进度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先行开发CCA,属实是步子跨得太大。不如从实际出发,先行开发独立作战能力更强的UCAV,提前形成战斗力。与其说中国走对了路子,不如说是美国把路子走反了,先后顺序有问题。
中国对CCA早有研究,早在2018年公布的“暗剑”,更偏向于CCA,而不是UCAV。“暗剑”不代表中国唯一的CCA研究成果,随着中国六代机的推进,新型的CCA将成为中国航空科技的一个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