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保护“未”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
【普法宣传】保护“未”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
近年来,未成年人饮酒问题日益严重,不仅影响其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如何通过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等措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饮酒低龄化趋势严重,未成年人饮酒比例日益趋高,因饮酒导致未成年人斗殴、因醉酒让未成年人受到犯罪分子侵害等事件时有发生。饮酒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而在现实生活中, 饭店、超市、酒吧、烧烤店、娱乐场所等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并不少见,社会上存在着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现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监管部门提醒倡议
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县酒类及含酒精饮料经营、销售主体,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增强法律意识,让未成年人远离酒类伤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制品的管理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制品”标志。
各家庭、学校,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和精神成长的黄金时期,性格和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吸烟饮酒不仅会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他们的品格塑造,让他们做出一些错误的判断和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甚至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家长不让孩子代买烟酒,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吸烟饮酒;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