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发起
劳动仲裁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发起
一、劳动仲裁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发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该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具体而言,在这一年的时效期间内,若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特别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劳动者如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关注时效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劳动仲裁。
二、劳动仲裁需要原件吗
劳动仲裁通常是需要原件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证据材料方面。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各类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等。一般而言,仲裁机构要求提供证据原件,因为原件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更高。复印件虽然可以作为辅助材料提交,但在对方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时,若无法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该复印件可能不被认可。
二是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证明自身身份,确保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原件确实无法提供,例如原件丢失、被对方持有等,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该证据真实性的相关材料,经仲裁机构审查核实后,也可能会被接受。但总体来说,为保障仲裁请求得到有效支持,应尽量准备好相关原件。
三、劳动仲裁需要有合同吗
劳动仲裁并非一定需要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但没有劳动合同也不影响提起劳动仲裁。若不存在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劳动仲裁中,只要能通过上述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身合法权益,比如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等。仲裁机构会依据具体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