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清华老师和他“理想的法学教科书”
一位清华老师和他“理想的法学教科书”
何海波(右一)和他的学生们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有一本名为《行政诉讼法》的教材,它不仅获得了清华大学优秀教材评选特等奖,还在豆瓣上获得了9.9分的高评价。这本教材的作者,正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
一本“循循善诱”的教材
对于这本教材,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们有着不同的体验。大一新生葛昕潼最初被这本厚达700页的教材“吓”到,认为“太厚了,怕自己读不下来”。但当她再次选修何海波教授的研究生课程时,却发现了这本教材的另一面。
“它不像一般法律教材那样生硬、枯燥。如果潜心去读,它会用流畅的语言把作者的观念、思想一点点渗透给你。”葛昕潼说,“这是一本‘循循善诱’的书。”
“好看”的教科书
何海波教授一直认为,“中国并不缺少法律教科书,缺少的是‘好看’的教科书”。而《行政诉讼法》的“好看”体现在很多方面。
首先,这本教材收录了600多个行政诉讼案例。何海波教授通过“地毯式”搜索,找到了许多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如“行政执法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应回避”的问题。这些案例让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具体可感。
其次,何海波教授自建数据库,对220余万份行政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大量的案例、丰富的统计数据和图表让这本“描述式”的教科书有着坚实的实证基础。
以不变应万变的教学体系
何海波教授的教材编写理念深受英国著名学者威廉·韦德的影响。他意识到,教科书不仅能传递知识,还能反映时代脉搏。因此,他在编写教材时注重体系化整理,将繁复的知识有条理地整理出来。
在行政诉讼法这门“令人头疼”的学科中,何海波教授用超过1/4的篇幅讲解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判断问题,总字数超过20万字。他非常注意相关知识的体系化归纳,并有一套自己的逻辑和经验,从篇到章、从节到小节,这套体系他自认为是“近乎完美”的。
不想“学术”,只想“通俗”
为了让教材更易懂,何海波教授在编写时尽量使用通俗化概念。他举例说,“行政机关”与学理上的“行政主体”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一回事。但“提到‘行政主体’,大家还要在脑子里转一下,但‘行政机关’就很直白了,所以他在书中几乎通篇都用‘行政机关’”。
一流学者写教材的重要性
何海波教授认为,教材编写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以他的经历为例,在编写《行政诉讼法》第一版的两年间,他冒着评不上教授的风险,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编书上;此后的第二版花费了半年时间修改;至第三版,他更是“断断续续修改了3年”。
然而,与这些付出相比,教材的编写在目前高校的激励机制中并不“吃香”。这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因为教科书不被重视,教师们就不愿花过多时间编写教科书,教科书的整体质量随之下降,导致大家对于教科书的评价更低,教科书因此更不被重视……
教学方式的创新
何海波教授的教学方式与众不同。他要求学生每周写一篇读书报告,期末则鼓励他们写课程感想。他还强制性要求学生“每次至少提3个问题”。
这种教学方式让学生们逐渐养成了思考和提问的习惯。正如学生李若馨所说:“刚做这件事时,我很担心问题该怎样找,但随着自己对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的增加,以及对课程内容的适应,我竟有了一种‘问题追着自己跑’的感觉,好像只要用心思考,就能收获一些灵感。”
结语
何海波教授的《行政诉讼法》教材不仅是一本教科书,更是一种教学理念的体现。它告诉我们,好的教材应该既有深度又有温度,既能传递知识又能启发思考。正如何海波教授所说:“法学有两个层面,一是相对确定的规则体系,二是关于法律究竟该如何讨论乃至争辩的。如果我们的学生只知道盯着这块布看,而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把它熨平,那么我们即便教得再好,算是成功吗?”
本文原文来自《中国科学报》,部分内容参考澎湃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