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填湖广”与“湖广填四川”有何异同?
“江西填湖广”与“湖广填四川”有何异同?
“江西填湖广”与“湖广填四川”,指的是我国古代的两次大移民。与这两次大移民有着直接关联的是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省份。两次大移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明显差异。下面我们在四个层面展开讨论。
一、移民时间
“江西填湖广”与“湖广填四川”,这两种说法首先来自民间,而不是来自官方。这两种说法,指称的都是具有“运动”“大潮”表象的“集中移民”现象。
二者发生在不同时代。
“江西填湖广”滥觞于明代初期。从洪武初年(1368)至永乐十五年1417),明朝政府在五十余年间内组织了八次大规模的移民活动,其后,波浪式的自发移民延续了几十年……
“湖广填四川”发生在清代。从顺治十六年(1659)至嘉庆末年(1821年),是移民较为集中的时段,前后延续一百几十年。
二、大移民背景
两次大移民有着大致相同的背景:移民输入地人口流失,土地荒芜,而导致这一现象的主因是战乱与灾难。
1.战争是致使“地广人稀”的关键因素。
“江西填湖广”前夕,朱元璋与陈友谅的争斗致使湖南湖北许多地方“十室九空”“土著屠戮几尽,田园无主”“湖湘之间千里为虚,驿驰十余日,荆棘没人,漫不见行迹”。
“湖广填四川”的前夕及移民过程中,屠戮更为惨烈:张献忠“三进三出”四川,屠杀蜀民无数,清军平定“三藩之乱”六进成都、六进重庆,滥杀无辜……最后结果是“官民庐舍,劫火一空”,“人烟久绝,尽成污莱,山麋野猪,交迹其中”。
——两相比较,战乱在更大程度上促成了“湖广填四川”,尤其是在移民过程中又出现战乱,这一点与“江西填湖广”有着明显不同。
在此,笔者简单说说移民输出地与输入地的人口数量悬殊。以洪武二十六年的数据为例,江西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8.37人,全国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8.36人,江西人口密度是全国人口密度的3.2倍;而湖南湖北每平方公里仅12.98人,江西的人口密度是湖广的4.5倍。——强制“江西填湖广”,有一定的合理性。
2.水旱、瘟疫等灾害也是导致土地抛荒的关键因素。
水灾主要发生在湖北的江汉平原,与“江西填湖广”有着某种直接关联。例如,《汉川县志》《安陆县志》有这样的记载:元末明初,由于战乱、水灾、瘟疫,“川沔一带,烟火寂然”;《元史·五行志》记载了湖北黄州、蕲州、松滋、公安、石首、潜江、监利、沔阳等地的多次大水,或平地起水五尺以致庄稼尽毁,或溺毙民人无数。水灾的直接后果是民人逃离故土,因此江汉平原腹地“土旷赋悬”。
接连不断的瘟疫是促成“湖广填四川”的重要因素。例如,顺治五年(1648),许多地区在连遭“大旱大饥大疫,人自相食,存者万分之一”的灾难之后,瘟疫又席卷了四川许多城市乡村,“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瘟,双目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患者无可救药,每每死亡”。因此,四川许多地方出现了“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的凄惨景象。
3.避重就轻,逃避重赋也是两次大移民的驱动因素。“江西填湖广”,是因为江西的赋税远远重于两广。学者们做了这样一件事:立足于《明太祖实录》卷190 与明弘治《黄州府志》卷三,将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与湖北黄州的赋税进行了比较,他们发现黄州的赋税是丰城县的五分之一。因此,江西人涌往湖北是历史的必然——前期强制迁移是另一回事。同样,“湖广填四川”的湖广人扶老携幼,奔赴四川,早期是因为免税赋,后期是因为薄征赋税。
三、移民的政府干预
两次大移民都有政府干预,但干预的时长与干预的方式存在差异。
1.大移民之初,明政府与清政府都采取了“捆绑移民”的方式,但不完全相同。
“湖广填四川”采取的是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方式。清政府捆绑移民,限于见闻,笔者至今仅见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出版的《四川传说》有此一说,另有几篇学术论文以“据说”的方式谈及“湖广填四川”的捆绑押送,因而不可全信。
然而,“江西填湖广”严格贯彻“四口留一,六口留二,八口留三”的抽丁政策,年轻力壮的移民被反绑着双手,一批又一批地押解到瓦屑坝渡口,湖北麻城为主要的遣送地。——八次大移民的前几次,是明明白白的捆绑押送,有古文献记载和相关族谱言说。
2.明政府对“江西填湖广”移民的管理松散潦草,而清政府对“湖广填四川”的移民“全程监护”。
“江西填湖广”对移民的“后期管理”采用的是“君王牧民”方式,体现的是“天高皇帝远”的松散粗放,而“湖广填四川”则折射出封建王朝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某些“现代因素”。
在“江西填湖广”的初期,明政府也采用了免税、资助等方式,也制定了“立草为标,土地湖河纳贡赋者,永为世业”之类产权政策,但后期几乎全部是“放任自流”,不再干预。
然而,清政府对“湖广填四川”移民的管理与监护长达一百多年,几任皇帝先后采取了多种措施。主要积极措施有:制定种种惠民政策,吸引移民进川,鼓励移民落籍耕种,在耕牛、农具、种子、口粮等方面给予资助;敦促官员“招徕劝垦”,考核政绩,奖惩分明;劝诫官吏善待移民,严禁勒索与过分征敛;有序管理移民,处理移民纠纷,确保生产正常进行与社会安定;针对人口波动,不断调整移民政策,直至禁止入川,等等。
四、流民
“江西填湖广”与“湖广填四川”都收到了理想的效果,如人口恢复、粮食产量不断提升、国家赋税收入持续增多,等等。然而,两种移民都遇到了相同的问题:人口不断增多以致人口过剩,人满为患,最后流民聚集,兴风作浪。
“江西填湖广”的流民主要聚集在湖北。明朝兵部尚书项忠奏曰:“荆襄地连数省,川陵延蔓,环数千里,山深地广,易为屯聚。”为了生存,流民起初做些打家劫舍、拦路抢劫之类小事,后来大规模聚集,举行暴动,攻城拔寨,对抗官军。——流民主体是先前的移民,但后来窜入外省流民。
“湖广填四川”的流民相对分散,以团伙的形式出现,延及几省,当时称之为“啯噜党”或“啯噜子”;他们的主要为害形式是贩毒、赌博、劫掠、杀人放火、奸淫,部分团伙依托移民会馆而存在。
明、清政府对待流民聚集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明政府以剿杀为主,五六十年间杀人无数——第一次征剿屠杀所有十岁以上的男性,三次征剿凌迟流民头领近二百人。清政府的手段相对温和,主要措施为严控啯噜、查禁会馆、镇压“邪教”,其武力镇压的力度不及明统治集团。
两种流民都对统治者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
“江西填湖广”与“湖广填四川”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异同,本文略而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