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是否收费?法院受理条件及收费标准详解
申请再审是否收费?法院受理条件及收费标准详解
申请再审是否需要收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收费,但也有例外情况。本文将详细解释申请再审的收费规定以及法院受理再审申请的条件。
申请再审的收费规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通常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对于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再审材料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审查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审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只有依法享有申请再审权的民事主体才能申请再审;
- 审查法院级别:本院是否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 审查裁判文书类型:生效裁判文书是否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
- 审查申请事由:当事人是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再审事由申请再审。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申请事由的审查是形式审查,只要当事人主张的事由属于法定事由即视为符合此项条件。另外,需要提请注意的一点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再审的期限,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否则将被裁定驳回。
在实际中,如果对已经做出判决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但是需要满足申请再审的条件,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