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计算标准及原告上诉流程详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计算标准及原告上诉流程详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种诉讼形式,它允许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民事赔偿请求。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计算标准以及原告上诉流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计算标准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具体范畴与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涵盖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害的补偿,具体来说包括对受害人产生的物质损害进行赔偿以及对其人身健康造成损害的赔偿,但是并不包括精神损失费;
对于受到人身伤害的被害人,其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到医疗救护费、陪护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住宿费等多项事宜。
具体而言,医疗费的赔偿应依据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并且必须是为了治疗身体损害所必需的,同时还需排除因整形或康复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误工费的赔偿则以被害人所在工作单位实际扣除的金额为上限,并且不得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护理费的赔偿则是根据医疗需求而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其最高额度不应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至于交通费的赔偿,则应以必要且实际发生的开支为限;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则应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最后,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则应根据被害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以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来计算。
丧葬费的赔偿也应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为上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与普通民事赔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原告上诉流程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具体如下:首先,当人民法院接手一起刑事案件之后,必须告知那些在案件中遭受了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他享有法律赋予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相关人士,他们拥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益。
对于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员而言,如果他们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请了赔偿要求,并已被这些国家机关记录在案,那么待刑事案件正式起诉之后,该等人士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受理。
如果在侦查、起诉阶段经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但被害人仍然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同样可以对此类案件进行受理。
最后,当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到了口头起诉之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若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则应予以受理;反之,则应作出裁定,驳回起诉。
在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之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方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同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来确定被告方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