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全流程指南:7个步骤详解
公租房申请全流程指南:7个步骤详解
公租房申请流程主要包括7个步骤:受理、初审、轮候、意向登记及复审、确定配租对象、公示以及签订租赁合同。
受理:申请人需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齐全的,主管部门将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全的,将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材料。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的公租房,用人单位可代表职工申请。
初审: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被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登记为公租房轮候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复核结果。
轮候: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租房需求,合理确定轮候期,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意向登记及复审:公租房房源确定后,主管部门将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轮候对象可按配租方案进行意向登记。主管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确定配租对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主管部门可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公示: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将按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配租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签订租赁合同:配租对象选择公租房后,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将与其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将向承租人明确说明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租房的情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租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租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本文原文来自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