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一、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申请书。明确写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等内容。
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相关证据材料。用以证明自身享有权利且存在被侵害的可能等情况,如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借条等。
担保材料。一般需提供与请求保全数额相当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或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
(二)向法院提出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可以是案件的受理法院,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通常是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法院审查与裁定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包括保全的必要性、担保的合理性等。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和费用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情况紧急。例如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像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情况。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一般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在合同纠纷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申请人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能够进行赔偿。担保可以是现金、房产等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人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三、民间借贷财产保全费用
民间借贷中的财产保全费用如下:
(一)财产保全费用交纳标准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财产保全费用承担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人先行预交。
最终该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不过如果申请人在诉讼中主动撤回保全申请或者保全申请被驳回等特殊情况下,已交纳的保全费用是否退还需根据法院具体规定确定。
(三)相关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准确计算财产数额以便确定保全费用数额。
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否则财产保全可能被解除,已交纳的保全费用也可能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