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流程(办理范围+办理条件)
北京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流程(办理范围+办理条件)
为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北京警方聚焦群众所盼,进一步拓宽“全程网办”便民服务事项,即日起,群众可在电脑终端申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
办理范围
本市户籍居民:可在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网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5年之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5年之内采集过居民身份证照片,至少有一枚指纹注册成功。
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5年之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5年之内采集过居民身份证照片,至少有一枚指纹注册成功。
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已在本市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且证件未制作完成,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非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已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户籍地公安机关已审核签发,且证件未制作完成,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办理流程
- 第一步:使用电脑终端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通过搜索关键字“身份证”,查找政务服务事项,选择您要办理的类型,点击“网上办理”,提交个人申请,并等待公安机关审核,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推送审核结果。
第二步: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提示后,使用电脑终端再次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进入“个人空间--我的办件”,点击“查看回执”,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等待公安机关制作证件。
第三步:公安机关制作证件完成后,交邮政速递送证上门,邮费到付。
温馨提示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到就近派出所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非本市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上,已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户籍地公安机关已审核签发,且证件未制作完成,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网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本市户籍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两个工作小时领取证件。
本市户籍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服务,由各公安分局在所属辖区选定户籍派出所增设分局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
目前,试点“跨省通办”范围内的京津冀居民,可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外省市户籍居民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急需用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但需经原籍审核签发居民身份证后办理。
长期在京工作、学习、居住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在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