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及婚内拆迁房财产分割指南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及婚内拆迁房财产分割指南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是农民朋友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并探讨婚内拆迁房在财产分割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
在农村自建房屋的拆迁中,补偿标准主要依据房屋结构和层数来确定:
- 对于仅为草屋的被拆迁者,每平米的补偿金额为1900元。
- 针对砖瓦结构房屋,每平米的补偿金额为2400元;若涉及到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其每平米的补偿金额将调整至3300元。
此外,每户家庭还将获得2万元的异地安置补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婚内拆迁房的财产分割
在处理婚内拆迁房的财产分割问题时,需要根据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时间和出资情况来判断:
若待拆房屋属于私人所有的寓所,而其拆迁房权则系于夫妻一方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前便已取得,在此情况下,该项拆迁事宜应被确认为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且无法将其归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分割处理。
如待拆房屋亦属私人所有的寓所,但其拆迁房权却是在婚姻登记之后才获得,并且该待拆房屋的差价款是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予以结算的,那么此类拆迁安置房就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若待拆房屋乃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人寓所,婚后该房屋面临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同时,待拆房屋与安置房之间的产权调换差价也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予以结算的,那么这类拆迁安置房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处理。
最后,如夫妻一方在婚前租赁了公有住房,婚后该房屋遭遇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那么这类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