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媒体:有助于减轻住房持有成本、鼓励住房消费
多地空置房物业费可打折,媒体:有助于减轻住房持有成本、鼓励住房消费
空置的房屋该不该交物业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业主认为房子没住就不应支付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则指出即使房屋空置,也需要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转。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出台新政策,为这一争议提供了一个折中方案。
根据镇江市最新通知,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住宅物业,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最多只需交70%。这一政策并非个例,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城市出台了类似规定。例如,兰州市规定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住宅可减半收取物业费,青岛市则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收取60%物业费。
舆论普遍认为,给空置住房物业费打折符合公平原则。长期居住的业主和完全不居住的业主,享受到的物业服务的确是有差异的。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大背景下,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合理降低物业费支出,有助于减轻住房持有成本、鼓励住房消费,是“稳房价、稳预期”的具体举措,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物业企业应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相当数量城市的房地产已从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过去房子好卖时,物业费定得高房子也不愁卖。如今房地产项目竞争激烈,质价更相符的物业费,或者房屋空置期间合理降低物业费,都有可能成为购房者选择某一个房地产项目的砝码。物业公司如不能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可能面临被换掉的局面。
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物业费当然收得越多越好。但如果很多业主因为房屋空置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企业即使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拖欠的物业费,也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合理减少部分空置房物业费,相当于物业公司和业主各退一步,业主更易于接受,物业费的缴纳率可能还会上升。
那么怎样收取空置房的物业费才算合理?上述几个城市的案例中,对于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房,物业费有的打五折,有的打六折或七折。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意见或者通知,对于物业公司合理收取空置房物业费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物业公司也可明示服务明细和计费标准,方便业主弄清空置住房与长期居住住房所获得服务的差异,物业企业按照明细免除部分物业费,业主会消费得更明白。
空置房物业费打折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面对一些难点,比如如何具体界定空置房,如何更好平衡物业公司利益等。为此,有关部门和地方需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使得更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好服务。同时,应加强监督,确保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等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确保政策真正惠及百姓。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