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法律与健康的双重警示
拒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法律与健康的双重警示
未成年人早婚早育是一个涉及法律、健康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然而,早婚早育现象仍然存在,其危害不容忽视。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早婚早育的危害,以期提高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早婚的危害
无法律效力
由于未达到法定年龄,早婚的当事人无法领取结婚证,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婚变,更容易引起财产、抚养权等方面的纠纷。离婚率高
有些青年在20岁左右就结婚,这些婚姻往往基于偶然的机会、一见钟情或两小无猜。由于年轻,心理发育还不成熟,不会培养感情,不知理解照顾对方,十分容易导致婚姻破裂。青年人应该先立业后成家,待事业有所成就了,年龄稍大一点了,性情稳定一些了,感情逐渐牢固,有了一定的经济条件,这时结婚,往往是幸福美满的婚姻。影响工作学习
青年时期正是人生中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过早的结婚,免不了要为家庭分心,加上又要工作,又要学习,就会感到力不从心。影响身心健康
早婚对心理发育也有不良影响,由于双方都很年轻,他们不懂得婚后更应互敬互爱,升华感情,而是孩子气十足,遇到一点小事就争吵不休,互不相让。还有的男人不知道体谅女方的生理特点,如月经期也要求过性生活,强迫粗暴的性行为,这些对于女方的身心健康都是十分不利的。经济负担过重
有些早婚的男女由于年龄不到,甚至不能出去打工,只能靠公公婆婆寄钱回来过日子。到成年后,青年收入一般都不高,经济条件差,没有基础,如果再不会勤俭持家,势必造成经济拮据,以至为经济问题争吵不休,影响夫妻感情。精神负担重
早婚的人往往不能很好地处理夫妻生活中的矛盾,结果影响了双方的感情,还会给各自的工作、学习和精神上都带来不良的影响。
早育的危害
影响工作和学习
青少年时期是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的时期,也是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如果过早的结婚、生育,不仅影响工作和学习,同时,由于生活经验不足,难以妥善处理和安排家庭生活,也不能很好的哺育和教养孩子,往往影响夫妻感情,甚至造成离异。生理发育未成熟
女青年骨骼的钙化一般要到23~25周岁才能完成,如果骨骼还未完全钙化就怀了孕,胎儿在发育过程中所需要的钙就不能得到满足,孕母也会因此而缺钙,这对母子的发育都不利。20岁以下的年轻母亲所生子女中,先天畸形及低体重儿发生率较高。早育者还会因为骨盆韧带松弛度不够和会阴肌肉的弹力不够,再加上心理准备不足、精神紧张、产力不足而造成难产,新生儿死亡率也随之增加。增加母婴死亡率
青春期怀孕,孕妇易患高血压、心脏病、风湿热等多种合并症,同时,在分娩时又易出现软产道裂伤、产后出血、胎盘早剥等产时并发症,造成母婴死亡率增高。据统计,年龄在20至29岁的产妇死亡率为0.35%,而年龄在20岁以下的产妇死亡率为0.76%,所生婴儿死亡率高达69%。增加患病风险
大量资料表明,早婚、早育、多育的妇女,宫颈癌的发病率有显著提高。尤其是18岁之前生育要比26岁以后生育的高出20倍。性生活过早、过频和多育是导致宫颈癌的重要诱因。违法且害己
早婚早育非婚生育既违反了《民法典》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又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还不能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达到二孩生育条件的还要取消二孩合法生育资格,又不利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