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企业年金有浓厚的体制基因,大部分企业加不进来、覆盖面太小
郑秉文:企业年金有浓厚的体制基因,大部分企业加不进来、覆盖面太小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建立以来已走过20年历程。然而,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相比,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面明显不足,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2月26日,2024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4》发布式在京召开,本次论坛主题为“企业年金发展20周年回顾与展望”。论坛开幕式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郑秉文主任主持。
郑秉文主任指出,企业年金制度存在覆盖面太小、所有制偏好等问题,与加入门槛高、流程复杂等因素有关。他强调,企业年金制度的改革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应成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
企业年金制度现状与问题
覆盖面小:企业年金制度建立20年来,覆盖人数约为3200万,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试点两年就覆盖了五六千万人,是企业年金20年覆盖人数的两倍。
加入门槛高:企业年金制度设计的门槛较高,如要求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盈利等,这些条件在美国等国家并不作为硬性要求。此外,必须建立集体协商工会制度等要求,将很多企业挡在门外。
流程复杂:加入企业年金的流程繁琐,例如建立企业年金方案需要报批,平均审批时间长达52天,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制度设计缺陷:企业年金制度虽然设计为DC型(缴费确定型),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带有浓厚的DB型(待遇确定型)特征,导致再分配因素愈演愈烈,归属期越来越长、归属额占比越来越低。这种制度设计抑制了职工的加入积极性。
改进建议
郑秉文主任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
调整制度定位:将企业年金视为企业薪酬的一部分,而不是像个人养老金那样仅仅看作个人收入。这种定位调整有助于消除不必要的再分配因素。
简化加入门槛和流程:降低企业年金的加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使其更易于被中小企业接受。
加强精算联系:提高企业年金制度的透明度,让职工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缴费与未来待遇之间的关系,消除对“缴得多拿得少”或“被同事拿走”的担忧。
混合设计与趋同性改革:在改革第三支柱的同时,也要重视第二支柱的改革,采取混合设计和趋同性设计,以扩大覆盖面和提高收益性。
郑秉文主任强调,企业年金制度的改革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应成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在第三支柱全面推开的背景下,第二支柱的改革更显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