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复工,职业健康检查不可少
节后复工,职业健康检查不可少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广大劳动者们也满怀期待地重返工作岗位,开启新一年的奋斗征程。在这充满希望的时刻,小编提醒各职业健康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劳动者职业健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筑牢职业健康“第一道防线”,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其中,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对准备从事某种作业人员在参加涉毒涉害工作以前进行的健康检查。
哪些人需要做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涉毒涉害岗位新招录的劳动者:新员工入职前,用人单位应组织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判断其是否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
-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所变动的劳动者:对于转岗、换岗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如果新的岗位存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也应根据其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新组织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措施,其目的在于:
- 掌握劳动者上岗前的健康状况以及有关健康的基础资料,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发现职业禁忌症,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所应聘的岗位,避免因健康原因造成职业伤害。
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温馨提示
- 各用人单位应选择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为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劳动者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如实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 对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生的建议,妥善安排其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职业健康关乎每一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为劳动者撑起职业健康的“保护伞”,携手共创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