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奥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奥鲁制度是蒙古帝国独特的军事和行政管理制度,从成吉思汗时代起就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仅关系到军队的后勤补给,还涉及军户的管理、民事诉讼等事务。本文将详细介绍奥鲁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在元朝的演变。
奥鲁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奥鲁制度是蒙古帝国特有的军事和行政管理制度。奥鲁作为首领们的大本营和根据地,对蒙古帝国的军事活动及由此而引起的内部兼并、对外扩张直至建立国家等一系列事业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成吉思汗时代,奥鲁有两种形式:一种随军,一种留守放牧。例如,成吉思汗经常带着忽兰妃子出征,而大妃孛儿贴则经常留守大后方。但随着蒙古帝国的扩张,这种形式发生了变化。定都和林后,由于蒙古草原已经统一,留守军团的意义逐渐消失。随着蒙古诸王公被分封到帝国各地,他们的奥鲁也随军前进,最终都变成了随军奥鲁。
奥鲁官的职责与管理
奥鲁官的主要职责包括:
配合军前派来的起军官,选择合适的人员当军应役。如果军人开小差,所属奥鲁官必须与本管军官等一同追捕。军人身死后,奥鲁官负责从其亲属中补员。
征集出军当役者的鞍马、器仗、盘缠等军需物资。军户每年都要负担这些军需,远戍或进征时需要的财物更多。
除了上述职责外,奥鲁官还兼管所属军户的民事诉讼等事务。
奥鲁制度的发展
蒙古帝国在攻金时就开始吸收汉地军队,到蒙哥汗时期军户制度基本确立。蒙哥汗于壬子年下令“签诸路军籍”,甲寅年又“初籍新军”,即增添汉军。到忽必烈末年,汉军当役军人总数至少在三十万人以上。
在淮北地区形成了具有汉地特点的奥鲁制度。军户都归各路奥鲁官府管领,负责签发丁壮、替换老弱、供应军需、赡养征戍军人老小、处理军户间的民事纠纷等。奥鲁官府自成系统,受枢密院节制。
奥鲁制度的完善与改革
到元朝时期,奥鲁制度进一步完善。蒙古军、探马赤军的军户由所在地区千户、万户的奥鲁管理;汉军军户由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军户未设奥鲁。
忽必烈即位后实行军民分治政策,汉军奥鲁从汉军万户管辖下分出,先设专职官员管理,后规定各路、府、州、县的管民官兼领奥鲁。探马赤军中的奥鲁官仍负责管理军户事宜。
建立蒙古军都万户府后,各万户府内专设奥鲁总管府,千户所下设奥鲁官。奥鲁官的品级从四品到五品不等,具体管理权限由枢密院规定。
奥鲁制度的衰落
元朝中期,总管府与奥鲁官先后撤罢,由都万户府下属的万户府、千户所直接管理探马赤军户。军户管理权分为两部分:探马赤军军户归军队系统管理,汉军军户归地方行政系统管理。这种划分体现了元朝的民族歧视政策。
奥鲁官的贪污受贿、欺压军户现象日益严重。到元末,由于官军腐朽衰败,奥鲁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逐渐走向崩溃。
到了清朝时期,蒙古与清朝关系密切,战争减少,奥鲁制度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逐渐被人们遗忘。
参考文献
[1] 佚名.元朝秘史[M].内蒙古: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
[2] 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版,1974
[3] 刘郁.常德西使记.[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4]、[5] 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版,1974
[6]、[8] 胡袛遹.紫山集[M].转移:韩儒林.元朝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7] 佚名.元典章[M].北京:中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