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
情理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情理法”是一个独特的概念,它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融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这种体系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上,更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和思维方式中。本文将带你走进《情理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一书,探索这个独特法律体系的奥秘。
情理法与中国人
8.7
范忠信 郑定 詹学农 / 2023 / 山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主要探讨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情理法”三位一体的理念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与影响。 在法理篇中,阐述了“天理”“国法”“人情”三者的关系,“天理”是自然法则与道德最高准则,“国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规范,“人情”是人际交往的情感纽带与道德规范,三者相互交织影响,构成完整法律体系。 其实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法律并非基于自然正义形成的强制性规范体系,而是能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公共政治技巧或治理术,其核心是因事制宜、无微不至的艺术。
在刑事篇中,作者围绕孝道与刑法的关系展开,如古代存在为维护孝道而搁置法律的情况,像“悖法行孝,君子无刑”,列举了徐元庆、施剑翘等抗法复仇却被视为孝子的案例。这里特别强调了“不孝之罪,刑之无赦”,详细说明了“不孝”的多种表现及相应刑罚,如“供养有阙”“别籍异财”等。 儒家中有“亲亲相隐”之说,也就是即使犯了罪,家属可以包庇。从另一侧推之,家人之间的犯罪,更是“罪加一等”! 比如“准五服制罪”,即依据亲属关系中的“差序格局”来定罪量刑,亲属相杀伤、相殴相骂、相奸、相盗等行为均有不同的处罚标准。
在民事篇中,则探讨了古代中国人的诉讼观念和实践,如“无讼”“贱讼”观念,人们追求和谐,注重调解,以避免诉讼冲突,认为无争讼的世界才是理想状态。 阐述了“息讼”的方式,包括德教感化、多方调解、惩罚讼徒等,如“各打五十大板”体现了一种平衡与调解的司法智慧。 作者强调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伦理关系重于财产关系,司法实践中常依“礼”“人情”“理”来决讼,做到情、理、法兼顾。 但是,“情理”绝非边缘点缀,而是贯穿华夏法史的精神主脉。与西方重规则、逻辑的“法”体系相较,中国传统法自萌芽便氤氲着人情温度与伦理纲常底色。 从先秦“礼治”雏形,借宗法血缘纽带,将家族亲疏、尊卑伦理融入行为范式,至后世“国法”落地,亦是以儒家经义为魂,“情”在恤刑考量、“理”于断案权衡,恰似无形却强韧的纲绳,编织社会调控网络。
本文原文来自豆瓣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