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指导!11类民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指引来啦!
权威指导!11类民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指引来啦!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关于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针对民间借贷、离婚、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银行信用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劳动争议、融资租赁合同、保证保险合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11类常见民事案件类型,采用表格化、要素化方式,意在让人民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有了这份示范文本,诉讼之路将变得更加清晰。
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进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做到通过线上、线下起诉时要素式示范文本应用尽用、应填尽填。当事人可以通过对照表格的方式,来拟定诉状或自检诉讼请求事由是否遗漏,也可以在拟定合同时参照示范文本将常见争议问题约定清晰而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当事人在提交诉状时,担心遗漏法院的诉讼通知,可以对照表格勾选确认同意电子送达并填写好地址确认书,避免来回奔波。
那么,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示范文本吧~
为什么新版诉状如此之“细”?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不仅仅是“家长里短”的民间纠纷,融资租赁、证券期货等新类型纠纷层出不穷。目前,我国民事案件三级案由有近500个,各类案由的诉讼请求和依据有所不同,单一的起诉状、答辩状文书样式无法满足新发展阶段纠纷解决需求。而在诉讼前端就将功课做“细”,则更有利于当事人的诉权保障。
另外,通过要素式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当事人、法官都能够直观地比对起诉状、答辩状,有利于快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为后续调解、审判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支撑。法官根据要素式的起诉状、答辩状也能够准确提炼双方真实诉求,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等更适宜的解纷方式,也有利于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开展协商和解,做到解法结更解心结,既定分更止争。
新版诉状会增加当事人填写的负担吗?
当事人不会填写起诉状会影响立案吗?
虽然每个案由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有3至4页,但填写内容是表格化、要素化的,且直接提供的是勾选项,当事人只要勾选“是”或“否”即可,对于当事人认为与案件无关的,也可以填写“无”或者“不知道”。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对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填写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不影响同步提交其按照自己表述习惯形成的起诉状、答辩状。人民法院将依托12368热线、满意度评价系统等,坚决防止违规以强制应用示范文本为由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不立,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对有案不立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接下来,请看一下部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样式吧~(以民间借贷纠纷为例)
已经将全部示范文本的二维码放到下面啦,大家可以随时扫码查看哦!
我们通过何种途径应用示范文本呢?
方法一
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辅助工具→文书模板→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
方法二
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跳转下载。
方法三
线下途径,直接前往当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摆放有纸质版示范文本及二维码,如现场有疑问可以立即咨询窗口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