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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非法集资知多少?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非法集资知多少?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762188

非法集资是近年来常见的金融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什么是非法集资?它有哪些表现形式和常见套路?我们又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保护自己的"钱袋子"?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条件:

  •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 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十二种表现形式:

  1.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 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 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 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 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1.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2. 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1. 许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经常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 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甚至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1. 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 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力,不轻易冒险投机。

  3. 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不是投资,而是投机。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1.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还本“许诺”、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 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
  3.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不把钱打给个人和没有金融业务许可的公司。
  4.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牢记防范非法集资方法,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守住我们的“钱袋子”!

本文原文来自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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