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和标准有哪些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和标准有哪些
生育保险是保障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和标准: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仙桃市的标准是按职工工资额的0.8%缴纳。
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六个月以后生育的,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须提供以下材料:
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材料
住院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费明细清单及出院小结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其配偶所在村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只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休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险津贴及假期:
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享受45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女职工产、休假内遇法定节假日不再另算。生育津贴以产、休假天数为基数,按日计算。男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10天的护理假和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支付标准按照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计发;缴费满6个月未达到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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