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精彩人生及其白话诗《蝴蝶》
胡适的精彩人生及其白话诗《蝴蝶》
胡适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发起人之一,他的白话诗《蝴蝶》被誉为中国现代新诗的开山之作。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胡适的生平经历及其在文学、哲学等领域的卓越贡献,同时深入解析《蝴蝶》这首诗的创作背景、艺术特色及其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胡适: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
胡适(1891—1962),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适之,安徽绩溪人,是中国现代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他与陈独秀、李大钊、鲁迅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
胡适出身于茶商家庭,父亲胡传是爱国官员兼学者。他出生于上海,4岁丧父后回到原籍绩溪,在寡母的培养下成才。
胡适
胡适的求学之路颇具传奇色彩。他从私塾启蒙,入读梅溪学堂,1906年考入上海中国公学,同时兼任英文教员并为报刊撰稿。1910年至1917年,凭借国文100分的成绩,获得庚子赔款留美资格,先入康奈尔大学农科,后转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师从实验主义大师约翰·杜威。尽管急于回国应聘北大教授,他仍于十年后补办手续,获得哲学博士学位证书。
光华夺目的胡适大使
胡适的学术成就和政治生涯同样令人瞩目。1916年开始创作白话诗,1917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正式开启新文化运动。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时,与陈独秀等大力倡导新文化。1920年出版白话诗集《尝试集》,1928年与徐志摩创办《新月》诗刊,1931年任北大文学院院长。
1938年至1942年,胡适担任中国驻美大使。凭借与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大学同学关系,积极开展外交活动,成功争取到美国援助。这段时期,他获得了36个博士头衔,创造了历史纪录。
卸任大使后,胡适旅居纽约,继续学术研究。1946年受命为北大校长。1949年4月后旅居美国,1958年受邀归国,任台湾研究院院长,期间劝蒋公开“罪己”,推动民主政治改革。
1962年,胡适在台北猝逝,享年72岁。其学术成就斐然,在文学、哲学、史学、教育学等领域均有建树,著述达2000万言,编成《胡适全集》60册。
胡适全集
《蝴蝶》:现代新诗的诞生标志
1916年8月23日,胡适创作了《蝴蝶》这首白话诗,次年发表在《新青年》2月号上。这是中国现代新诗的开篇之作,标志着现代新诗在中国文学史上的正式诞生。
《蝴蝶》不同于传统的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也不同于先秦散文、明清小说,它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诗歌艺术形式。此后,胡适陆续创作了一批新诗,均发表在《新青年》上,并于1920年汇编为诗集《尝试集》。
《尝试集》分为三编,第一编作品尚未完全脱离旧诗词的痕迹,第二、三编则是革新后的自由体新诗。诗人在语言、形式、诗体、风格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
《尝试集》
《尝试集》虽带有试验性质,但仍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它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代新诗集,确立了胡适作为现代新诗拓荒者和第一位新诗作者的历史地位。
《蝴蝶》
《蝴蝶》的创作背景
《蝴蝶》位列《尝试集》第一编第一首,被誉为“中国第一首白话诗”。关于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与胡适的留学生活有关。1915年,作为庚子赔款留美生,胡适在“文学科学研究部”提出文学革命口号,主张用白话写诗。然而,他的主张遭到多数同学反对,只有陈衡哲一人支持。这种志同道合者少的处境,让胡适感到寂寞,于是创作了《朋友》一诗,后改名为《蝴蝶》。
胡适曾回忆说,有一天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宿舍楼窗口看到一对黄蝴蝶,其中一只飞走,另一只独自徘徊,这场景触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他强调,这种孤单的情绪并不意味着对朋友的怨恨,反而认为正是这种讨论和切磋让他找到了文学主张的光明大道。
第二种说法与胡适的个人情感经历有关。在康奈尔大学期间,胡适与美国老师的女儿韦莲司产生了感情。但由于学业期满和家庭压力,他不得不返回中国与母亲包办的婚约对象江冬秀结婚。韦莲司则一直等待,直至胡适去世也未嫁人,为出版《胡适全集》做出了巨大贡献。
胡适与韦莲司
《蝴蝶》原文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蝴蝶》的艺术特色
《蝴蝶》是一首记叙新诗,通过一只被落单的蝴蝶在空中独自飞舞的故事,表现了诗人留学海外时的孤独寂寞情绪。诗中采用象征手法,选择蝴蝶为意象,寓情于景,语言清新自然,音韵和谐,虽有五言诗的痕迹,但已突破传统格律的束缚,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尽管《蝴蝶》在艺术上仍有不足,但作为中国现代新诗的开山之作,其历史意义不可估量。正如胡适自己所说:“没有胡适的《蝴蝶》‘尝试’,就没有我国现代的新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