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再充装:要求与注意事项全解析
灭火器再充装:要求与注意事项全解析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产品开始注重循环利用。灭火器作为重要的消防设备,在使用后是否可以进行再充装?如果可以,又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灭火器在使用完毕后,经过专业的维修和检查,如果仍符合使用条件,通常建议进行灭火剂再充装。这不仅能节省采购成本,也是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的重要举措。在进行灭火器再充装时,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和注意事项:
灭火器充装要求
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维护周期:从出厂日起算,满5年后需进行第一次送检和更换药剂,之后每满2年需再次送检和更换药剂。
报废期限:干粉灭火器瓶体的报废期为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的报废期为12年。
维修标准: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其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维修资质:维修单位一般应获得灭火器生产企业的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
水压试验:在进行维修和再充装时,维修单位必须对每个灭火器筒体和贮气瓶进行水压试验。
灌装设备要求:ABC和BC干粉灭火剂的灌装设备应独立使用,灌装位置完全分开,确保不同种类的干粉灭火剂不相互混合和交叉污染。
充装规范:灭火剂的充装应采用专用设备,充装量和充装密度需符合产品标准。充装完成后,每具灭火器都应进行复称确认并记录。建议填充在贮压式灭火器中的驱动气体应符合灭火器铭牌上规定的充装气体和充装压力要求。
充装注意事项
原厂要求:在进行灭火剂再充装时,必须按照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操作,所用灭火剂应与原始制造商提供和推荐的产品类型和规格相同。
回收利用:使用回收再利用的灭火剂时,需满足相关条件。再充装前,应对未更换的零部件进行清洁处理,除水基型灭火器的零部件外,其余灭火器的零部件应进行干燥处理。
二氧化碳充装:重新填充二氧化碳灭火器时,禁止使用加热方法,也不能通过加压水的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气筒填充到灭火器中。
钢瓶检测: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需要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零部件检查:喷嘴和喷射软管如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必须更换。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
环境适应性:灌装时应根据环境温度调节灌装气体的压力。冲压时不要采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作计量器具,除水基型灭火器外,驱动气体的露点不应高于-55℃。
气密性试验:灭火器用的贮气瓶应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再充装,或采用由原生产企业提供的已充装的贮气瓶进行更换。再充装后的贮压式灭火器或贮气瓶应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应有气泡泄漏现象。
剩余灭火剂处理:送修灭火器中剩余的灭火剂不得回收再次使用(1211灭火剂除外)。
1211灭火剂回收:从1211灭火器中取出的灭火剂应使用密闭的1211回收系统。取出的1211灭火剂需经净化处理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时,才可循环使用。
通过以上要求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灭火器再充装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延长灭火器的使用寿命,同时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