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介绍
宜宾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介绍
宜宾酒是中国四川省宜宾市的特产,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精湛的酿酒工艺而闻名。2003年,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宜宾酒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本文将详细介绍宜宾酒的地理环境优势、历史传承、生产工艺要求以及质量特色等信息。
宜宾酒的图片
宜宾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水资源丰富,使宜宾形成了独特的酿酒微生物群;宜宾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唐宋时期,宜宾酿酒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宜宾江北公园流杯池石刻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酒文化遗迹。
宜宾,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聚居此地的各族人民依托世代承传的习俗和经验,曾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酿制出了各具特色的历史美酒。目前有史可考的,诸如先秦时期僚人酿制的清酒、秦汉时期僰人酿制的蒟酱酒、三国时期鬏鬏苗人用野生小红果酿制的果酒等,都是当时宜宾地区少数民族的杰作,无不闪烁着古代中国人对酿酒技术的独到见解和聪明才智。
汉代刘安在《淮南子》中说:“清盎之美,始于耒耜”,其意为酿酒是在农耕之后发展起来的。宜宾地处岷江、金沙江、长江三江交汇处,水质良好,还有甘冽地泉,且土质、气候都适合酿酒,故而历史上各朝各代均有佳酿问世,成为中国酒文化发祥地之一。
万里长江第一城——酒都宜宾,是中国酒文化的缩影。这里雨热同季、气候温和、空气湿润、土壤最适宜酿酒所需微生物的生长,有道是“川酒甲天下、精华在宜宾”。宜宾的酒文化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五粮液就是中国酒文化的提炼和结晶。
宜宾名酒
- 五粮液(名气最大,产量最大的持产,旗下品牌众多)
- 红楼梦酒业(梦酒)
- 叙府酒(柔雅叙府)
- 高州酒(.....)
- 故宫液
- 华夏酒
- 竹海酒
- 竹荪酒
- 黑米酒
- 兴文应酒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宜宾酒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产地范围
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县、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等9县1区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稻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宜宾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 高粱:质量符合国家高粱标准要求。
- 大米:质量符合国家大米标准要求。
- 糯米:质量符合国家糯米标准要求。
- 小麦:质量符合国家小麦标准要求。
- 玉米:质量符合国家玉米标准要求。
- 酿造用水:来自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山泉水和江河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要求。
(二)制曲工艺
以宜宾和川南地区当年优质小麦为主要原料,在保护区域范围内,按照传统生产工艺制作的中高温大曲(包包曲)。成品曲入库贮存3个月以上方可投入使用。
- 制曲工艺流程:小麦→加水润料→粉碎→加水拌料→装模踩曲→晾汗→入室安曲→培菌→出室→入库贮存
- 大曲理化指标:
- 糖化力(mg):400-800
- 液化力(ml):150-200
- 发酵力(mg):0.6-0.8
(三)生产工艺
采用泥窖固态发酵、跑窖循环、续糟配料、混蒸混烧、分层取酒、量质摘酒、掐头去尾、分级陈酿、勾兑、调味等传统生产工艺,并采用双轮底等质量控制措施生产。
- 酿酒工艺流程:粮食(五种粮食)→粉碎→粮粉→糠壳+母糟→拌和→润料→上甑→蒸酒蒸粮→摘酒→粮糟→打量水→摊凉→下曲→入窖发酵→出窖
- 关键技术要求:
- 原料配比:高粱36%、大米22%、糯米18%、小麦16%、玉米8%。
- 入窖发酵:须使用中高温大曲(包包曲)发酵,发酵期不低于70天。
- 窖池窖龄:须采用宜宾当地特有的紫色土,用老窖菌种培养垒制而成。窖龄须有20年以上。
- 禁止性要求:生产过程中禁止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 储存要求:基础酒储存期两年以上,调味酒储存期五年以上。
(四)质量特色
- 感官特色:
- 色泽和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当酒温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
- 香气: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多粮复合香气。
- 口味:酒体醇厚丰满,绵甜柔顺,余味爽净,酒味全面。
- 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 理化指标:
高度酒(41%vol至68%vol)
项目:优级、一级
酒精度/(%vol)(注1):41~60、61~68、41~68
总酸(以乙酸计)/(g/L) ≥:0.50、0.50、0.4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2.00、2.00、1.50
己酸乙酯/(g/L):1.30~2.80、1.30~4.50、0.70~2.50
固形物(g/L)(注2) ≤:0.40
注1: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ol。
注2:酒精度41%vol~49%vol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0.50 g/L。低度酒(29~40%vol):
项目:优级、一级
酒精度/(%vol)(注):29~40
总酸(以乙酸计)/(g/L) ≥:0.40、0.3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50、1.00
己酸乙酯/(g/L):0.80~2.20、0.50~2.20
固形物(g/L) ≤:0.70
注: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ol。
-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