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何在平时的工作中保留有关证据
劳动者如何在平时的工作中保留有关证据
劳动者要如何在平时的工作中保留有关证据?本文详细解析了劳动者应如何收集与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关键证据,以及在维权过程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关证据。
1.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押金收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如果劳动者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找到工作,还应保留其收费单据。当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也是重要的证据。
3.劳动者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时,也应保留邮局回执作为证据。这些证据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过程中都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可能会遇到各种需要维权的情况。为了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需要了解并收集不同类型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押金收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在寻找工作过程中付出的成本。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邮局回执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或职业病情况。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和得到的支持。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1.当劳动者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因为用人单位通常掌握着更多的资源和信息,有能力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也负举证责任。
读完本文后,希望你能有所收获,并学会在实际中运用这些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