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扣划后如何提出异议
被强制扣划后如何提出异议
被强制扣划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有权提出执行异议。具体做法如下:
一、被强制扣划后如何提出异议
被强制扣划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有权提出执行异议。具体做法如下:
- 异议的提出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但对于终结执行措施的异议除外。
(1)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也需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
(2)若执行标的已由当事人受让,则同样应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异议。
这一规定确保了异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防止因程序终结而导致异议无法受理。
- 异议的提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递交给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
(1)若异议理由成立,法院将裁定撤销或改正原执行行为;
(2)若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异议。这一流程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确保了异议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强制执行后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若对方仍不还钱,可采取多种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这一做法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性化,避免了因被执行人无力偿还而导致的执行僵局。
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情节严重,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追究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刑事责任。
即使未达到追究刑责的标准,法院也可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贷款等方面,以此迫使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维护了司法权威。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可采取多种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
- 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被申请人的存款情况;
(2)冻结则是不准其提取或转移存款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则是将存款强制划拨至指定账户。
法院可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一措施确保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文关怀。
法院还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拍卖、变卖则是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转化为现金,以偿还债务。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