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给谁
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给谁
居住权人离世后,居住权通常会消亡,其所依附的房屋应回到原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手中。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带有人身属性,会随着居住权人的死亡而结束。不过要是居住权合同有其他约定,像约定居住权可由特定亲属继承等情形,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总之,一般来说居住权会因居住权人死亡而不复存在,房屋恢复到原本的权利状态;要是有特殊约定就依照约定办理。
居住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继承居住权
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的生活居住需求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是基于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居住权人本人设定的权利,该权利与居住权人的人身紧密相连,不具有可继承性。一旦居住权人死亡,其享有的居住权便依法消灭,继承人不能基于继承关系当然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后续可依法对房屋进行相应处置。
居住权人死亡后其亲属能否继承居住权
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死亡后,其亲属不能继承居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设立目的在于保障特定人的居住权益,通常与居住权人的个人生活状况、需求紧密相连。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一旦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消灭,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行处分房屋,不再受该居住权的限制。不过,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居住权人的亲属可以与房屋所有权人重新协商设立居住权相关事宜。
当探讨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给谁这一问题时,有诸多要点需关注。居住权具有人身属性,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随之消灭。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中,比如居住权人与他人有明确的约定,涉及到居住权是否可在特定条件下由他人继承等问题。此外,若居住权的设立是为了保障特定家庭成员的生活居住,那么在居住权人死亡后,家庭内部对于居住权的处置也可能产生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