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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网约车,停运损失怎么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开车撞了网约车,停运损失怎么算?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640381

开车不小心追尾了一辆网约车,对方还要求赔付一笔停运损失?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营运车辆发生无责交通事故,网约车司机主张赔付停运损失的案件。

案情简介

这天,薛某驾车追尾吴某的车辆,交警认定薛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8月5日,吴某将因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送至4s店维修,之后于8月14日提车。

车损处理完毕后,薛某原以为事情已经尘埃落定,没想到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薛某被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车辆送修期间的停运损失3000元。

法院审理

本案中,原告吴某驾驶的车辆系预约出租客运,事故造成该车维修停运,存在停运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经核实,吴某的车辆于8月10日修好,维修机构通知吴某取车,但吴某并未及时提车。法院认为,其因个人原因延迟取车造成的损失与交通事故无关联,故认定维修时间为8月5日至8月10日。

因吴某仅提交了事故后营运收入,法院结合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地网约车盈利情况,扣除相应营运成本,酌定其停运损失为每天200元,最终判决被告薛某赔偿原告吴某某停运损失1000元。

法官提醒

营运车辆发生非本人全责的交通事故后主张停运损失,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主张停运损失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主张停运损失的主体

停运损失属于财产损失,故主张停运损失的适格主体应为受损车辆的收益权者,包括所有权人和承租人。

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

停运时间:只支持实际维修期间,因权利人怠于送修或维修后拖延取车导致损失扩大的,不予支持。

计算标准:依据营运人事故发生前的平均流水,结合交通事故发生地网约车盈利情况,扣除相应营运成本予以酌定。营运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交流水的,可以提交收入的提现记录。确实无法提交事故前收入情况的,法院酌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运输业行业标准并结合个案综合确定。

保险公司的责任

交强险不赔:停运损失非直接财产损失,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商业三者险:如果侵权人车辆购买了商业三者险,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法院将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就停运损失免赔等免责格式条款对投保人作出了提示和明确说明,如果已经说明并经投保人签字确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审判实践中,通用商业三者险条款均将停运损失列为免赔事项,绝大部分保险机构均对该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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