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打闹闯下祸 法官释法劝导促调解
“熊孩子”打闹闯下祸 法官释法劝导促调解
“谢谢法官,没想到今天就能收到赔偿款。”
“以后我会好好教育孩子,坚决不再犯类似错误。”
2月19日,合川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被告方当场支付赔偿。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2024年8月的一天,小左到小谢家里玩,双方都在用手机玩游戏。小谢手机快没电了,遂要求小左将正在使用的充电器给自己使用。小左予以拒绝,小谢遂上前抢夺小左使用的充电器。
在抢夺无果后,小谢用脚踢了一下小左。小左气不过将小谢抱起摔在床上,造成小谢肩胛骨受伤。
小谢受伤后,小左的父母赔偿了部分款项,并买了些礼品看望小谢。
之后,小谢父母多次找到小左父母支付小谢的康复费,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小谢将小左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我们本来是不想起诉他们的,但在处理该事件的过程中,被告再没和我们主动联系,还认为我们是敲诈。”小谢父母愤愤地说。
“事情是出了,但不是我小孩一个人的错,两个人都有过错。”小左母亲说道。
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先进行开庭审理,对双方举示的证据进行审查。在庭审最后,双方均表示希望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时,法官对双方争议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解答。
小左母亲表示,现在生意不好,收入受到影响,希望小谢的父母能调低一下赔偿金额。小谢母亲表示,自己开了个小卖部,需要养4个孩子,也不容易。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小左父母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万余元,并当场支付。
“在案件当中我发现你们的孩子有玩游戏的习惯,请你们持续关注,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对于法官的提醒,小左和小谢的母亲均点头回应。
在法官看来,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不仅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更是对未成年人父母的一次法治教育,提醒他们履行好监护职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侵权事件背后,往往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位,受到不良行为引导。”法官表示,未成年人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模仿性”,家长有义务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指导,对其不良行为及时纠错指正,依法履行好监护职责。面对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共同承担侵权责任。